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山西对重大煤矿隐患和事故举报奖1万-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7日09:52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2月17日电(记者叶健)中国最大的产煤省山西省日前出台规定,鼓励群众对各类煤矿隐患和事故进行举报,重大举报可给予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日前出台《煤矿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下列几种情况向山西省煤炭安全纠察总队进行举报:

  一是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二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隐患之一而擅自组织生产的。

  此外,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被列入停产整顿而擅自组织生产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的,也都在举报受理范围之内。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表示,举报者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一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且举报事实尚没有他人举报、或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未发现,对举报人酌情给予1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重大举报可给予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奖励。

  山西省是中国第一产煤、输煤大省及能源重化工基地。资料显示,山西煤炭的储藏量约占中国的三分之一,产量占到中国的四分之一。中国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外运煤都来自于山西。山西煤炭资源为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提供着有力的能源支持。

  与此同时,近年来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当地发生的一些重特大矿难曾引起中外关注。

  有专家称,尽管山西地方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但仍难以杜绝一些煤矿进行违规生产,而违规生产被认为是导致矿难发生的直接原因。此次山西省鼓励群众举报,是希望以此进一步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更多关于 山西 煤矿隐患 举报 奖励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