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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曝光侵犯乘客权益出租车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8日01:3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郭鲲)昨天,本市首次向社会通报批评了10家服务违章高发的出租车企业,同时还有14名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故的出租车驾驶员进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司机离职后,将无法再从事出租行业。北京交通执法总队总队长丁保生表示,今后将每季度向社会通报违章出租车公司以及侵犯乘客权益的出租车司机。

  10家出租公司遭通报

  昨天,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会同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公交保卫总队联合召开“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2008年度服务情况通报会”。

  首次向社会公开通报批评的有10家出租车企业,他们都是2008年服务违章“高发户”,违章率超过行业一倍以上。交通执法总队要求这10家出租车公司进行内部整改,对发生拒载、多收费、中途甩客等严重违章的驾驶员进行停班学习,对在站区私自揽客且屡次违章的驾驶员要重点教育,被通报企业须于15日之内将企业整改方案报送到总队违章处理处。

  14名的哥上“黑名单”

  通报会还曝光了14名严重侵犯乘客权益的的哥。这14名“问题的哥”中,有5人私自改装计价器欺骗乘客,有6人被发现与乘客议价,多收车费,最多的达254元;还有3人被投诉中途甩客。据介绍,这14名“问题的哥”将进入市交通执法总队的“严重违章管理信息库”,供出租汽车行业内的企业作为教育、招聘、考核驾驶员使用。

  信息将保存三年

  北京交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黄建军表示,今年交通执法总队将重点处理“两严”出租车:“严重侵犯乘客利益,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出租车。他表示,对车内有轻微异味的出租车以后将只教育不罚款,出租车司机一般性违规将只罚款不通报。但对于发现严重侵犯乘客利益、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出租车司机将列入“严重违章管理信息库”,“黑名单”中的信息保留三年,所在企业也将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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