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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戴袁支
在刚刚结束的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团江苏省委书记练月琴以省人大代表身份,向大会递交了《关于中小学文化体育设施节假日逐步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建议》。
江苏省现有未成年人1700多万,未成年人公益性活动场馆不超过300个,平均每5.6万名未成年人才拥有一个活动场所。中小学生每年的节假日和双休日有170多天,而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校的文体设施在节假日闲置。练月琴说,“把这部分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刚通过的《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都对中小学文化体育设施开放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团江苏省委青少年权益保护部介绍,在提案草拟阶段的1月16日,他们开展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听取各界意见。与会师生、家长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讨论中认为,中小学文化体育设施在节假日逐步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非常必要。未成年人应该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但现在学生学习压力大,课堂体育活动时间远远不够,社会上的收费场所又太贵,应该充分发挥中小学的资源效益,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和体育锻炼的空间。
在支持这一建议的同时也有人担心。一是担心开放后的安全问题,包括学校自身安全、未成年人在校运动时的安全和校园文化体育设施安全等,如进出校园的人员参差不齐,争抢场地可能引发的纠纷等,会给学校带来安全隐患;节假日在学校发生的身体损伤责任如何界定;对校园环境、卫生条件的影响,特别是对昂贵体育设施的损害等。二是担心开放后产生维护校园秩序及管理成本增加、物资损耗及管理经费负担问题。校园对外开放,意味着学校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设备损耗、折旧、维修及日常管理等费用,学校难以全部承担。
练月琴对本报记者说,作为国家投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应向社会开放,满足公众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坚持逐步开放的大方向,不能因怕出问题而不开放。要开动脑筋采取措施,解决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练月琴建议,确定江苏中小学在节假日逐步开放的时间表,在江苏各市选择100所城乡中小学开展先期试点,总结经验,系统调查开放后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明确开放学校、开放时间、开放对象、开放范围、开放办法等。
落实开放后的经费保障,根据学校开放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量,确定开放期间中小学文化体育设施维护费、管理人员加班费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财政分担。可借鉴有关做法,每年在体育公益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学校的奖励和补贴,对室内文化体育设施开放也可收取适当费用。
修订相关法规和规章,完善校园管理制度,明确节假日期间中小学校园开放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为免费开放的学校办理“公众责任险”等。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社区及志愿者的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中小学校园有序有效实施开放,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几年,教育部、体育总局先后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全国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南京6中向社会开放后,受到好评,专家认为这“体现了6中人突破‘心理围墙’的勇气”。
据了解,目前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总量普遍不足,专属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全国共有5400多个,平均每7万名未成年人才拥有一个活动场所;如将中小学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闲置的文体设施充分利用起来,可缓解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不足问题,所花的财力物力,要比在社会上新建场所节约得多。
据悉,该建议已由省人大交省教育厅、财政厅、体育局办理,并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