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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2月20日电 (记者王圣志)记者从安徽省芜湖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书明驾警车超速逆向行驶,致三车相撞,造成1死2伤,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日前被立案查处。
经交警部门初步查明,2月1日21时35分左右,丁书明驾驶该院警车,车上乘坐其妻子和其他1名乘客,沿芜湖市区九华南路由南向北超速行驶,途经九华南路奥体路段处,驶入相对方向车道,与由北向南超速行驶的奚文新驾驶的轿车相撞。随后,一辆出租车因避让不及,与奚文新驾驶的轿车追尾。事故造成奚文新死亡,丁书明夫妇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丁书明在本起事故中超速逆向行驶,应负主要责任;奚文新超速行驶,应负次要责任,双方均为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合法驾驶人。
事故发生后4小时左右,丁书明驾驶的警车专职驾驶员仲明,在鸠江区法院纪委书记陪同下,到交警部门投案,称其是肇事车驾驶人。在初步核实驾驶人身份后,事故处理民警将仲明带往医院抽血化验。2月3日上午,鸠江区法院纪委书记再次到事故处理大队,称肇事警车的驾驶人系该院院长丁书明。民警立即赶到医院对丁书明进行询问,丁书明对其驾车肇事供认不讳。仲明在再次接受民警询问时,则交代说出于与院长的私人感情而冒名顶替。公安交警部门对冒名顶替问题作另案调查。
事发后,丁书明被停职。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将其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