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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被指未揭开真相遭质疑

  在云南警方公布看守所内有在押人员因为“躲猫猫”一类的捉迷藏游戏而死后,这句话便开始风行网络,热度难减。2月19日,事件发生转变——网民调查团(有网友戏称“民间钦差”)成为超越案件本身的热点。然而在经历尴尬的调查后,网民铩羽而归,真相并未大白。

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被指未揭开真相遭质疑
2月20日,“躲猫猫”调查委员会所有成员讨论问题。 国新供图
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被指未揭开真相遭质疑
政府不再“躲猫猫”

  “警方真有艺术天分”“躲猫猫是借口,里面可能存在渎职,侵权,故意伤害等罪行”……类似的帖子在网上还有很多。网络媒体也纷纷发表评论并提出疑问,“躲猫猫”成为流行词语,甚至被网友评为“年度雷词”。一时之间,网友质疑之声铺天盖地。

  社会对“躲猫猫”事件的关注引起了云南省委宣传部的重视,他们力图让此事透明化、公开化。2月19日,省委宣传部在网上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4名,作为调查委员会成员参与调查,并公布了报名电话等。记者获悉此事后立即电话报名,此后因报名的省内外媒体、网民太多,宣传部临时决定增设名额。当天,由4名政法界人士、3名媒体记者、8名网友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名单在网上公布,记者名列其中。

  相较于“躲猫猫”,让网民进“调查委员会”这一举动本身就引发了很大关注。有网友认为,就此事组成调查委员会并邀请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说明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受到了高度重视,产生的调查结果也能令人信服。然而,这一举动也同样引发了质疑。有人说,网民没有法律赋予的调查权,相应的调查结果也没有法律意义,所谓网民参与调查只能是公开透明的体现。

  不解渴的调查

  据警方20日向调查委员会公布的调查结果:趁民警巡视刚过,李荞明等6人在第9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游戏(此游戏叫法不一,也有称为“瞎子摸象”“躲猫猫”的)。6人以猜拳方式决定由李荞明先蒙住眼睛当瞎子。游戏时普某某先被李荞明摸到,李荞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某则认为游戏还未开始就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头部猛撞在监视门框上受伤,并不治身亡。

  真相到底怎样?网友参加“调查委员会”的消息公布后,更多网友对此寄予厚望,这让调查委员会的成员们感到肩负重任,也觉得压力很大。“我们也是普通人。”调查委员会副主任、网民“边民”说:“我们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要揭露真相是很难的。调查时间毕竟只有短短一天。”调查委员会主任、知名网络写手“风之末端”也告诉各位成员:此事的调查将会涉及很多司法方面的专业知识,也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瓶颈,对此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果然,在向警方提问完毕、对案发现场看守所第9监室查看结束后,当调查委员会提出希望当面询问参与游戏的李荞明室友及普某某时,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以口头方式向警方提出了检察建议,认为这样做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调查委员会“查看录像资料”的要求,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的副局长闫国栋表示,这也有严格的保密纪律。因此,调查委员会最后仅拿到了死亡医学证明书、新入所人员跟踪观察记录等书证。有人直言“不解渴”。

  无力的报告

  “我就是对这件事情有疑虑,才报名加入调查委员会的。”在平安保险公司工作的王英武说,自己就是一名普通网友,但进入调查委员会后觉得如履薄冰:“我必须好好地履行职责,如果让大家失望,肯定会被骂死。”所有调查委员会成员都深谙这一点。

  尽管努力地履行职责,对自己的行为也严格要求,还是有网友质疑。有的说“走过场做给大家看的,连同监狱的人都没问到”,有的说“最基本的证人、证据,你们都接触不到,你们去100遍看守所也没有用”。这让28岁的王英武感到很伤心:“我已经尽力了。相信换成别的网友来,结果也是一样的。”

  调查委员会工作至21日1时,每位成员在刚刚完成的调查报告上签了名,其中对事件本身未下结论,只是客观地还原了当天的调查过程,其余交由网友自己判断。这自然难令网民满意,有人觉得调查委员会不过是“充当了记者的角色”。

  然而,成员们更多是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反思:时间仓促、准备不够充分固然是原因之一,但网民代表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监督,遭遇法律限制、网友质疑的尴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必然的。因为网民本身的权力就是有限的,其自身的定位必然会在一些细节问题上遇到困惑和困难。但大家一致认为,网民参与监督本身就是一个可喜的进步。特别是在云南“两会”提出打造“阳光政府”的规划之后,云南省委宣传部用“网络的事让网络解决”的全新思路,应对网络上给云南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躲猫猫”现象。这标志着执政者对网络这个发展迅猛的新生事物的驾驭和熟练。

  家属质疑

  决不相信是游戏致死

  2月20日下午3时许,记者经多方打听后,终于找到了李荞明的家,见到了他的父亲、45岁的李德发和他的未婚妻李玉梅。采访中,除家人、亲友对李荞明的死提出质疑外,周边不少村民也对警方给出的答复表示怀疑。针对各方质疑,晋宁县公安局赶到李荞明家看望慰问其亲人,一位工作人员现场表示,一切事情都要按法律程序来处理,他们会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向看守所询问,看守所却一直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第一次告诉我是玩‘躲猫猫’,第二次又说是在玩瞎子摸鱼游戏时被同一个号子的人推倒在墙上撞击而死。但我们不相信儿子是玩什么躲猫猫或者瞎子摸鱼致死的!我儿子那么老实的一个人,过大年时被抓进了看守所,我不相信他还有什么心思玩这些游戏。”说起儿子的事情,李德发伤心不已。

  “我们大家也都不相信这个结论。”接着李德发的话,一直围坐在记者旁边的李荞明表大爹陈本平也说了起来。他告诉记者,平时村里人到山上砍一到两棵树也是常事,虽然大家知道那是违法的,但一般处罚是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至300元,第三次才拘留。没想到这一次,就因为砍了几棵树,李荞明这样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说不在就不在了。

  当记者见到李荞明的未婚妻李玉梅时,她正坐在李荞明家厨房的角落里一言不发。身材娇小的她衣着朴实,是个典型的农家女。

  李玉梅比李荞明小两岁,出生在同一个村子,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虽然都只是小学毕业,学识不高,见识也不算多,但两人的感情却非常深厚。“虽然他现在不能给我些什么,但我一直相信生活总会好起来的。”提起未婚夫,李玉梅的眼神黯淡了下来。“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的时候,我感到非常震惊,非常难过,根本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专家解读

  对一个案件的怀疑

  最终还需回到司法途径来解决

  记者:目前,晋宁公安局已对调查委员会作出了事件调查结论的通报,并接受了调查组成员的一些提问,但遗憾的是,调查委员会进入看守所要求晋宁警方出示的一些事关案件真相的核心证据、嫌疑人,晋宁警方以涉密和不合法为由而遭到拒绝。此次调查是由官方召集、组织、媒体和网民代表组成的,类似民间调查机构的调查与司法机关的调查有何区别,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权限及权利,目前我国法律有何界定?这样的调查是否越位?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启梁: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样的调查不具有法律效力,并非通过司法方式来获取某一个证据,是一个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调查,法律权限也不一样,首先司法机关拥有专门的司法调查、取证、侦查的权利,但这样的调查机构没有获得任何法律的授权,或者受害者家属的授权,因此这种调查不具有法律意义,最终还需回到司法途径来解决。

  目前我国尚没有具体法律涉及到,民间是否有这样一种调查的权限、权利或者程序,但从法理角度来讲,这样的调查本身也有其意义,这是公众获得知情权的一种方式。这样的调查并不会超越司法机关的调查,相关司法机关对这个案件的调查,本身不妨碍通过其他渠道去认识这起事件,两者间并没有冲突。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云南信息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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