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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凯 李润文 实习生 李超
2008年7月25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一份关于2008年全市饮用水源和通榆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附件中有一份“盐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通榆河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其中第五家就是“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7个月后,这家公司因偷排污水导致盐城近半个市区停水,20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目前,盐城市公安部门已对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文标、生产厂长兼车间主任丁月生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公开资料显示,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0月1日,多年来一直从事“华标”牌精细化工、日用化工、印染助剂化工产品的生产与经营,“年年受市县奖励表彰,连续多年被评为盐城市十大标兵企业之一,二十强企业之一,创税超百万元企业”。
这样一个“标兵企业”为何如此大胆,被列为“重点整治企业”后还敢乱排污水?
记者在“整治名单”上看到,“标新化工”的位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是“化工原料、产品影响水质”,整治要求是“搬迁”,责任单位是“盐都区政府”,整治时限是“2009年底前”。和标新化工一同被列为“重点整治企业”的共有21家,大多数为化工企业。
实际上,在盐城,超标排放生产废水、不正常使用污水治理设施的企业远不止标新化工一家。盐城市环保局官方网站显示,仅2008年,环保局就处罚了江洲染整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江苏丰港生化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阜宁双叶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盐城天成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盐城福泰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双昌肥业有限公司、滨海海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都是超标排放生产废水、不正常使用污水治理设施等。此外,还有20多家化工企业因为环评文件未经批复就擅自建设而遭到处罚。
但很显然,这些处罚对企业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威慑作用,记者看到,大部分处罚为罚款人民币6万至10万元,这对化工企业来说并不是个很大的数字。
盐城市位于江苏省沿海中部。近年来,随着江苏省新一轮沿海大开发的启动,盐城大力发展经济,而化工产业也逐渐成为其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已形成建湖、滨海、阜宁三大化工产业带,而盐城市接受的由苏南转移过来的化工企业也逐年增加。
从2007年开始,盐城市开始进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等,还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当年4月,盐城市发布了《盐城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列入整治范围的共有735家化工生产企业和92个在建化工项目,
根据记者查询到的《2007年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重点是对盐城市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进行全面整治,其中包括根据《盐城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时序进度要求,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关闭或搬迁。
在2007年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市区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了“2008年年底前,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地区无化工企业、无工业排污口”的安全保障目标,要“确保市区60万居民用上放心水,喝上干净水”。
方案中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不过并没有明确的问责机制。
有意思的是,记者在盐城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上看到的头条新闻就是“我市精心打造‘清水走廊’”。新闻称,12月18日,盐城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建设盐城“清水走廊”行动方案。局长吴雨晴在会上汇报了“清水走廊”3年行动方案,通过努力,计划用3年时间确保蟒蛇河、通榆河、射阳河三条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二类、三类标准。
记者发现,盐城市环保局网站上没有关于此次水污染的新闻和信息,2月22日发布的一条最新新闻是“盐城环保网2008年全省网站评比再夺第一”。
在2009年1月7日的《盐阜大众报》上,记者看到一篇题为《为了生命之河的长治久安——市水源监察支队新任支队长徐寿凯谈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文章,该文转述了刚刚上任不久的徐寿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话:“为了‘生命之河’的长治久安,我们将严格履行好职责,严打危害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为全市人民站好岗,让大家喝上放心水。”
本报盐城2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