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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陈佳裕 林良标 李志恩
“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经过服刑改造,获假释的丈夫把这个道理向妻子现身说法。于是,昨日,她向晋江警方经侦部门投案,将与丈夫合伙诈骗的犯罪事实说清。
4年前,安溪人冯某伙、李某周夫妇,共同创办安溪华丰服装厂,2005年7月底至8月3日,涉嫌共同诈骗17万元的布料和加工费,受害公司包括晋江市天翔针织织造公司等3家公司。
晋江警方认定案件为合同诈骗,但展开抓捕时,这对夫妻已于当年8月4日潜逃。次年3月,冯某伙落网。晋江市法院于2006年8月对冯某伙一案先行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今年2月11日,由于改造表现较好,冯某伙获假释。
2月20日,冯某伙与潜逃在外的妻子取得联系,两人先是互诉案发后各奔东西的苦楚,接着冯某伙说起服刑情况,以亲身改造经历,向妻子说明逃亡没出路,改造才有前途。一番动员后,李某周终于决定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