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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网络局副局长谈网络低俗判定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5日08:59  中国网
国新办网络局副局长谈网络低俗判定标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中国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

  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为解答网友对“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 专项行动的相关问题,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中国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于2月24日19点30分——20点30分做客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是相关主要内容。

  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是一件大事 完全是为了孩子

  [主持人]:互联网低俗内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但是为什么要拿到2009年1月5号这个时间来办,来做专项的整治?

  [刘正荣]:网上低俗之风问题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各方面的反映越来越突出,都认为网上的低俗之风不治不行了,因为有一个基本的现实,就是很多家长、老师、孩子的长辈不放心孩子上网。主要是因为网上淫秽、色情、低俗类的信息比较多,讲白了,怕影响孩子,怕孩子学坏。今年在1月5号,七个部门开始进行网上低俗之风的整治行动。

  [刘正荣]:主要是基于两个考虑:一个考虑是寒假快到了,很多孩子有了更多的时间,在网上泡一泡。尽可能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使网络环境得到改善。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2008年以来,很多老师、家长写信或者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反映,希望政府部门下更大的力气,净化网络环境,让孩子们能够放心地上网。也就是说,当社会各界对这个问题的反映突出到一定程度,中央做出了重大部署。净化网络环境,整治低俗之风。我想这完全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人民利益的关切。这个行动目的非常单纯,就是为了我们的孩子们。因为孩子们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牵动每一个人的心。所以这不是一件小事,是一件大事。没有其它目的。把网络环境整的更干净一些,使大家上网的时候感到更放心、更安全。

  至今共关闭违法违规网站2962家 公开曝光网站103家

  [主持人]:您为什么要参加这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呢?

  [刘正荣]:专项行动由七个部门联合开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是部门之一,我作为网络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很有幸能够参加这方面的工作。

  [主持人]:从前期到现在,您一直在参与这项工作。我想,肯定会有一些新的数据,在这儿您能否向网友透露一下,从1月5号到现在,我们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取得哪些新的进展?

  [刘正荣]:应该说阶段性的成效非常明显。到今天为止,我们关闭了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站2962家,关闭淫秽、色情博客276个,公开曝光网站103家,查处了55家违规的网络技术服务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网络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大家都普遍认为,网上的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比以前少了。

  整治网络低俗之风完全依法、依规公开进行

  [主持人]:人民网开展了相关调查,也显示了这样一个数据。网友认为整治措施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的网站,而且网上的低俗内容明显减少了。刚才刘局长谈到的这几个数据,和我原来了解的不太一样。我这儿最新的一份数据是10号发布的,当时说关闭的是1911家。我不知道这么长时间,我们在进行这个活动当中,是不是依据着法律程序进行的?有网友认为,这是一个行政手段,您怎样看待?

  [刘正荣]:这次整治网络低俗之风的专项行动,完全是依法、依规公开进行的。对所有问题的处理,都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决定》的第三条第五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三十四条,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十五条,以及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第十七条第九款等规定。这些规定里面,都明确载明了在互联网上不能传播哪些内容,包括淫秽、色情的,以及低俗的,就是哪些方面不可以在互联网上传播,在这些规定里面,有比较全面的表述。

  刘正荣谈“淫秽”、“色情”、“低俗”相关标准的界定

  [主持人]:现在说要整治网上的低俗,到底什么样的东西叫低俗,有没有一个相关的标准和界定呢?

  [刘正荣]:最近经常用几个词,包括“淫秽”、“色情”、“低俗”,它的内涵界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国际上有比较通行的界定办法,比如什么是淫秽信息,我们通过研究国际上其它国家的法律以及归纳我们国家的有关规定,淫秽信息主要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又没有艺术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淫秽的内容主要有七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淫亵性的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以及心理感受;第二个方面,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第三,淫亵性的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第四,具体描写乱伦、强奸以及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第五,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第六,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第七,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刘正荣]:大家比较公认这七类是淫秽内容的。色情是指什么呢?色情是指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是其中一部分有我刚才讲的七方面内容的,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主持人]:刚才刘局谈到这两点之外,还有一个低俗。

  [刘正荣]:界定低俗,在学术界有一些研究,但是,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国度,往往有不同的标准,也就是说标准有差异,但是有一些共同的认识。比如说,对青少年构成毒害的,以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这些内容符合这三个方面,通常可以界定为低俗。它不完全是一个法律的范畴,但是,相关的限制,在有的法规当中有相应的表述,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规范,但又不完全是道德规范。比如说我们的《互联网文化服务管理暂行规定》里面就有一条,就是不得提供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具体到哪些内容是,哪些内容不是,要清楚一点,任何法律不可能对每个具体的行为做全面的、很周到的表述,只能是原则性的表述。我们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两个准则,一个是法律准则,一个是道德准则。我们的日常生活,主要是靠道德准则来约束。

  [刘正荣]:具体到低俗,有人说,必须要讲清楚到底什么是低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专项行动一开始,就公布了13个方面的内容,13个方面的内容公布以后,互联网业界是认可的,普通民众也是认可的。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提出来这13个方面不是低俗的内容。正常人都会认为,把这13个方面规定为低俗内容是合情合理的,是有充分理由的。这里我介绍一个情况:我们研究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行业的自律规范,比如当我们研究美国的《儿童在线保护法》的时候,里面有一条,当界定有害信息的时候强调了一点,就是以当代多数正常人的判断为标准,也就是说,以当代多数正常人的判断认为是有害的,即是有害的。就是当有规定出来以后,具体的判断还是我们人。所以在道德准则这个范畴里面的一些界定,实际上也是有公认的标准的。

  [刘正荣]:这个标准在多数人的心里。比如这13条规定出来,我们根据这13条把一些内容拿出来,我想多数人会认为这个东西确实是不应该提倡的,对青少年是有害的,它应该是被判定为低俗的。

  对关闭网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办 并都留存了证据

  [主持人]:通过您刚才的介绍,我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咱们整治互联网低俗内容专项行动过程中,是参照这个标准进行的。但是,进行的过程中,会不会发生关闭错了的情况?如果真的关闭错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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