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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调查委员会质疑晋宁县检察院未被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8日00:57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

  24岁的云南省玉溪市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2月8日在被羁押的晋宁县看守所受伤住院,12日死亡,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晋宁县公安机关曾解释称,李荞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这一解释引发舆论强烈质疑。

  2月19日,官方邀网民调查真相;20日,网民调查委员会公布调查报告,未揭开真相;20日,云南警方公布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是进行“瞎子摸鱼”的娱乐游戏时意外而死;24日,晋宁县政府网站遭黑客攻击;25日,最高检介入调查。

  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27日17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日前社会极为关注的“躲猫猫”事件检察机关调查结论: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发布会否认了此前公安机关的初查结论——“李荞明系进行游戏时意外受伤致死”,而系被3名牢头狱霸故意伤害致死。对此检方表示,这是由于涉案人员串供,加上急于向媒体公布,对先前的调查产生了影响。

  仓促公布错结论

  此前是游戏意外致死,如今是故意伤害致死,结果为何如此悬殊?

  20日上午,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局向网友、媒体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公布对“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果时,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也在场,他表示检方初步调查表明:8日下午,晋宁县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普某某、李荞明等人在玩游戏时,因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的头部左侧,致使李荞明头部右前额撞击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李荞明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27日正式公布的检察结论中,“玩游戏”关键词被更改成“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据云南省公安厅与检察院的调查,李荞明在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以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17时许,张涛等3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的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2日死亡。

  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表示,调查结论前后不一致,是由于其同监室关押人员串供、建立攻守同盟,使案件调查产生很大困难,为及时向媒体公布,检方在未调查完毕的情况下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3人重殴李荞明后串供

  刘小凯表示,该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尽快依法查清案件事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出重要批示,并派员赶赴昆明指导办案。

  通过法医专家鉴定,证实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罪责,共谋编造了李荞明系在玩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虚假事实。张厚华等人的犯罪事实和串供行为已有现场勘验、尸检报告、同监室所有在押人员的供述证实。

  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殴打李荞明致其死亡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实行数罪并究。待全案侦查结束后,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看守所管理混乱

  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殴打、体罚在押人员等监管不到位、管理混乱的问题,已向公安机关提出整改建议,并将进一步加大对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同时,根据检察机关查明通报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案件进展中发现的渎职线索,一查到底,有渎职犯罪嫌疑的,由检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姑息袒护。

  6名责任人被处理

  晋宁县公安局长达琪明:行政记大过

  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行政记大过并免职

  看守所所长余成江:行政撤职

  看守所副所长蒋瑛:行政撤职

  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辞退

  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赵泽云:免职

  发布会实录

  “查明真相遇到很大阻力”

  记者:关于当时的监控录像,能不能向公众公开?

  杨建萍(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这次与检察机关共同对看守所调查过程中,发现该监管场所存在监控设施损坏半年没有进行修复的情况。因此在责任追究方面,明确了领导的管理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除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外,如果案件进展中发现渎职线索和有犯罪嫌疑的决不姑息迁就。

  记者:24日,宣传部透露,当天省委省政府开会,限期三天内拿出结果,前面12天做了哪些工作,今天的结果是否因领导要求?

  刘小凯(检察机关发言人):司法结果不是应领导要求才发布。这其中有调查的过程,还有法医学鉴定的过程。

  记者:本案在此前是讳莫如深,到了现在又是积极地公开,其中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变化呢?

  刘小凯:整个案件存在串供,建立攻守同盟的问题。在我们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的过程当中,确实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同时办案确实需要相应的时间。

  李荞明2月12日死亡以后,我们昆明市检察院的法医就及时介入这个案件,对李荞明的尸表和尸体进行了检验和鉴定,按照法医学的要求,尸表、尸体还有病历和毒物检验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作出科学、公正符合事实的鉴定结论。

  记者:李荞明之死除监管不利还有什么突出问题?除串供还有其阻力吗?宣传部组织网友介入调查是否违法?

  刘小凯:案件调查阻力主要来源于有串供、建立攻守同盟的问题,案件出来后,各级公安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调查侦查取证过程中,公检全力配合,欲尽快查清真相。与李同时关在一块的11个人建立了攻守同盟,要逐一攻破他们的假口供、假事实是主要阻力。案发后,省委省政府、省市公安厅和检察院很重视,涉及到在押看守所未决犯的人权保障问题。

  对话死者父亲

  “那个时候警察都在做什么?”

  昨日18时40分,记者第一时间与李荞明父亲李德发取得联系,“是小儿子看电视告诉我结果的。但我们不相信是殴打致死的。如果是殴打,他肯定会叫的,这么大点的看守所,为什么没有人听到?那个时候警察都在做什么?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尸检报告,至于接下去是否要索赔,还要等待尸检报告出来再说。”

  尽管发布会上警方对李荞明家属致歉,但看起来这是一次单方面的道歉,李德发一家并未从官方渠道获知此结果。

  对话网民调查委员会成员

  “应该问责副检察长”

  昨日傍晚,调查结果一公布,网民调查委员会成员边民很快在其博客上发表看法:“晋宁检察院躲猫猫了?”边民向记者表示,在案件的细节还不清楚的情况下,对调查结果基本满意。“这跟我们此前一直不敢下的内心的结论是一致的。”但同时,对于“躲猫猫”事件的最终问责处理,边民提出:“晋宁县检察院呢?韩(红兵)副检察长可是当着我们调查委员会和各路媒体记者庄严宣布过:根据调查,排除警方失职渎职可能。那么,韩红兵究竟是撒谎还是被蒙蔽?如果是撒谎,那就是故意,如果是被蒙蔽,那也失职了。处理者中怎么没有他的名字?”

  本报特派云南记者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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