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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开幕会
1、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日)
大会休息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时 第二次全体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第三次全体会议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3月13日(星期五)
上午9时 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开会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
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3月3日(星期二)
下午3时 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开幕会
1。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2。听取贾庆林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张榕明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4日(星期三)
上午9时 小组讨论(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下午3时 小组讨论(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会
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小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时 小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小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时 小组、界别联组讨论(有一个以上小组的界别安排联组形式,联系本界别实际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时 小组讨论(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政协工作)
下午3时 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小组讨论(结合履行职责实践讨论政协工作)
下午3时 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星期三)
上午9时 小组讨论(“两高”报告和各项决议草案)
10时30分 主席会议
听取小组讨论情况的综合汇报
下午 委员机动
3时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3。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3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时 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闭幕会
1。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3。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注:日程如有变动,由大会秘书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