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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乐县法官在看守所死亡 所长隐瞒真相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2日07:58  南方日报

  案件近期将开审,看守所干警被指虐待被监管人

  原广西平乐县法官黎朝阳暴死看守所一案,近期将有新结论。据悉,黎朝阳家属已得到通知,可于3月17日参加兴安县看守所干警虐待被监管人案的庭审,并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据了解,该案将由南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理。而记者近日获悉,看守所所长盘定龙因隐瞒真相被捕并将受审。

  死前曾被捆绑在通气窗上

  根据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显示:2007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看守所值班民警周耀弟在对关押在14监舍的在押人员黎朝阳解除戴脚镣手铐戒具洗澡时,发现黎朝阳手脚红肿不宜再戴戒具,遂将此事报告了盘定龙并提议将黎朝阳捆绑约束起来。盘定龙表态:“黎朝阳如果在监舍里吵闹就给他戴戒具,如果戴不了,你要请示、汇报。”当日下午5时许,王万安和周耀弟(广西兴安县看守所民警,另作处理),为处理黎朝阳违反监规的行为,指使该所留所服刑罪犯陈宇义、唐祖军、宾小小、龙明辉等人,用布条将黎朝阳捆绑于14监舍的通气窗铁枝上。直至4月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被解下,送医院抢救,黎朝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2日上午,盘定龙接到看守所副所长庄作龙报告说14监舍里面出事后,盘定龙随即与庄作龙、王万安进到14监舍,看见黎朝阳身体背靠在监舍的墙上,身体披有毯子,只穿有短裤,呼叫不应。盘定龙即叫14监舍的在押人员解开捆绑住黎朝阳的布条,送黎朝阳去兴安县人民医院抢救,黎朝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刑犯为立功检举,案件现转机

  在这份起诉意见书中提到:在押人员黎朝阳死亡事件发生后,兴安县检察院、桂林市政法委调查组先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盘定龙未将真实情况如实报告,反而主动分别找知情的值班民警王万安、周耀弟等人谈话,统一口径不让把黎朝阳死前被捆绑的事实真相讲出去,并安排值班民警周耀弟、王万安分别找参与捆绑的留所服刑罪犯和14监舍的在押人员谈话,威胁不能乱讲,统一口径讲黎朝阳是躺在铺上已经昏迷的。

  结果导致桂林市政法委的两次调查结论是:黎朝阳在羁押期间,没有发现监管民警对其有体罚打骂虐待的情况。

  2008年5月30日,曾与黎朝阳一同关押在兴安县看守所14号监舍的死刑犯黄于新在行刑前,突然向法官提出了揭发检举立功的请求。随即黄于新交代了黎朝阳死亡的经过,并称“干部多次找14监舍的人谈话,不得外泄看到的一切”。此后黄于新被停止执行死刑。黎朝阳案也出现重大转机。据北京青年报

  ●时间表

  2007年3月23日黎朝阳因涉嫌受贿被桂林市检察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羁押于桂林市第一看守所。

  3月26日黎朝阳从桂林市第一看守所转出,转羁押于兴安县看守所。

  4月2日黎朝阳突然死于兴安县看守所内,身体有多处伤痕和瘀青。

  4月29日桂林市黎朝阳事件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称黎朝阳系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征。

  7月1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受理黎朝阳死因病理检验。鉴定认为,黎朝阳之死“不排除与体位受限有关”。

  2008年5月30日死刑犯黄于新在行刑前,突然向法官提出了揭发检举立功的请求。随即交代黎朝阳死亡的真实经过。

  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黎朝阳案。

  8月11日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兴安县看守所所长盘定龙、民警王万安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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