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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四处找工作竟要高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2日09:44  环球人物

  沉迷于网络“斗地主”游戏

  接着,赖昌星带记者到他的书房,只见书桌上摆着一台大屏幕的苹果电脑。“这里就是我一天中呆得最长时间的地方,”赖昌星说,他平时没有什么事好干,除了看电视,就是上网“斗地主”。只有等有人来,他才能实实在在地玩一把扑克牌“斗地主”,其余时间便只能自个儿沉迷网上的“斗地主”游戏了。

  “我都是上QQ玩‘斗地主’,对手都是国内网友。”赖昌星说他经常一玩就是几个小时,最多时每天玩十几个小时,“所以弄到睡眠不足。”

  当记者问赖昌星的QQ名字时,他说本来想实名注册,可是QQ的系统不允许他用“赖昌星”的名字注册,只好随便取了一个。“除了上网‘斗地主’之外,我也会上网看看新闻。”

  有人说,赖昌星逃到加拿大后经常上教堂,记者问他是否已经受洗?“我没有受洗,我有我的想法,要是受洗了,媒体就会报道我以前犯了罪,做了许多坏事,怕下地狱,所以受洗。”赖昌星承认自己去教会,只是因为太无聊了,想找点事儿做,而且也不是每个星期日都去做礼拜。他还向记者夸口说:“教会里有一个房地产老板,就常常要我去他的公司做事,但因为他公司里有两个洋人,我怕事情交代不清楚,做不好,一直在考虑,没有决定。”

  四处找工作竟要高薪

  今年2月4日,赖昌星自己爆料已获得加拿大移民部签发的工作许可,事实上,这是他第二次向移民部提出工作许可申请。两年前,赖昌星和前妻曾明娜曾一同提出工作许可申请,当时移民部核准了曾明娜的工作许可,而拒绝了赖昌星的申请。

  有了第一次申请的经验,第二次申请时,赖昌星没有让律师代办,而是由儿子代为申请。他原本只是想再申请一下试试,但没想到竟然获准了。赖昌星还告诉记者,曾明娜在取得工作许可后,曾短暂在一家华人超市帮忙,后来因病请假,但不久身体恢复后又重新投入工作。他的两个儿子,也分别有工作了,只有最小的女儿仍在上学。言谈之中,记者能够看出,虽然赖昌星说“有了这张工作许可,内心感觉踏实多了”,但表面的镇定却难掩他内心的惴惴不安。

  在问及希望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时,赖昌星直言自己不懂英语,可选择的工作不多。“我以前做过房地产,这一行比较熟悉,所以希望有从事建筑或房屋买卖的公司可以请我。”赖昌星又一次向记者夸口说,面对华人市场,不用英语,他也有信心帮助房地产公司提升业务和知名度。

  记者问他对工资待遇有什么特别要求,赖昌星很场面地说:“当然希望多些工钱,多赚钱也可以多交税,为加拿大的经济做一点点贡献。”

  记得在2007年4月加拿大有关当局取消他的宵禁令之时,赖昌星曾表示最希望办农场,“因为我是农民出身”。记者问他既然对农场这么感兴趣,为何不到农场求职?赖昌星说:“农场的工钱不高,只有房地产行业才能出得起我的价钱。”但他希望能赚钱买下一个农场来养鱼种菜。

  赖昌星称,目前已有两个房地产商与他接触,还声称记者采访的当天晚上,他还要去面试。赖昌星说目前仍未决定去哪家公司,希望有薪酬更高的房地产商出现。

  有媒体报道赖昌星已经取得卑诗省的医疗保险卡,但当记者求证时,赖昌星说他只是递交了申请,并没有拿到医疗保险卡,生病还是要自己掏钱治,未享受到加拿大的公费医疗。

    恶搞MTV《赖昌星,你滚回来》

  既然赖昌星经常上网,那么他肯定也注意到中国政府和普通网民对他获得工作许可所做出的强硬表态。

  赖昌星获得工作许可的消息被披露后,有华人移民质问加拿大当局是否在“保护吸榨民脂民膏的坏人”。当地中文媒体也提出疑问,赖昌星既非合法移民,也无难民资格,为何能申请工作许可?甚至还有网民拿此事恶搞赖昌星。

  2月9日,网上出现一段长达1分29秒的恶搞MTV——《赖昌星,你滚回来》。在MTV中,一只名叫癞残猩的大猩猩高唱“戴着手铐回来,拿的吐出来”,讲述了它赖在加拿大不肯回国的故事。从这段恶搞视频中,可以看出网民对赖昌星深恶痛绝的程度。虽然赖昌星嘴上说“这种恶搞实在无聊”,但他内心是何种滋味恐怕大家都心知肚明。

  赖昌星为何能取得工作许可

   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  杨 诚

  近10年来,在加拿大寻求避难一再被拒的赖昌星,最近突然获得加拿大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引起舆论大哗。对这个出身农户、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既不是移民也不是难民、甚至还是中国政府通缉的大走私犯,加拿大政府发给他工作许可,究竟是什么缘故?

  从法律上看,加拿大政府发给赖昌星工作签证并非没有根据。按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第206条的规定,对于已进入加拿大并申请避难的外国人,如果加拿大拒绝了他的避难申请并下令将他驱逐出境,但政府发出的驱逐令因故无法执行,那么,在他提出工作许可的申请后,政府可以发给他工作许可。所谓“可以”是有弹性的规定,既可以批准,也可以拒绝。加拿大曾拒绝过赖昌星提出的申请,这次却批准了他的申请。

  加拿大在涉及罪犯的法律制度设计上,要求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少地影响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在加拿大看来,外国的逃犯只要进入加拿大,就应该享有《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规定的一些基本权利,绝对不该因为没有收入而饿毙街头。因而,即便这些人是加拿大不欢迎、甚至是要驱逐出境的人,只要人在加拿大,而且因为没有收入可能发生生活困难,原则上就可以发给工作许可。如此,或许还可以减轻因其长期滞留、诉讼而对加拿大纳税人造成的经济负担。

  但是,有不少人质疑这种“富有人情味”的立法意图是否符合赖昌星的情况。有报道说,赖昌星当年被捕前经常出入赌场,被捕后的生活也一直很富足。不少人都不相信赖昌星在加拿大会有经济困难。更有人认为加拿大政府在未查清赖昌星的真实财产状况、尤其是他在第三国有无资产的情况下,就发给工作许可,是向逃犯提供庇护所。

  此外,赖昌星已申请了加拿大的政府医疗保险,一旦获批准,他将像加拿大居民一样享有免费医疗。另外,加拿大法官还放宽了移民部对他的监视居住条件,允许他全天离开住所自由活动。虽然加拿大政府表示,签发工作许可并不意味着赖昌星身份的改变。但是,一个加拿大要驱逐出境的人得到这些待遇,自然会引起中方的严重关切和和网民的强烈质疑。

  赖昌星之所以能在加拿大滞留至今,根本原因在于加拿大有的法官和官员对中国的法制缺乏了解和信任。尽管中国政府早在2001年就已承诺说赖昌星回国后将不会对其判处死刑,而加拿大政府也一直表示要将他遣返回国,但他通过不断诉讼却在加拿大滞留了将近十年。各种迹象表明,此案的继续拖延,正在使中国民众越来越怀疑加拿大政府的立场和加拿大法制的严肃性。令人忧虑的是,这种情绪的持续发酵有可能对两国关系产生严重的影响。

  1995年以来,笔者在加拿大主持了由加拿大政府批准的一系列对华刑事司法合作交流项目。这些友好交流活动使两国法律界加深了了解,但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实际合作、尤其是在处理逃犯的问题上的合作还有许多障碍。1994年,加拿大成为第一个与中国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西方国家。中国与西班牙等国已经签订引渡条约,但中加竟至今没能订立引渡条约。加拿大按移民法遣返逃犯也困难重重。

  要打破瓶颈,除了需要中加两国共同努力,进一步建立互信外,加拿大在处理外国逃犯问题上的程序也确实需要反思,尤其是需要提高处理此类案件的效率、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以免因反复诉讼、长期拖延而使加拿大在事实上成为少数外国逃犯逃避法律惩罚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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