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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谈我国人大制度与西方国家政体区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3日04:12  人民网-人民日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胡康生

  现行宪法总结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功经验,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的法制保障。因此,深入学习宪法,始终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宪法在序言中,通过回顾总结近代中国以来发生的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得出的历史结论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果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肯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进。同时,又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性质,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总纲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它的政党实现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

  近代中国以来,各个阶级、阶层和社会势力,围绕中国由谁领导、走什么道路,进行了激烈争论。历史发展对此作出了明确回答,这就是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不懈奋斗。历经大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辟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纪元。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成功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为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党领导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重要经验,也有深刻教训。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历史经验,拨乱反正,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国家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取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综合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巨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成为当之无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我国宪法体现历史发展的必然,顺应人民的选择,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

  2。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近代中国以来政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反对独裁专制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等一系列正确主张,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拥护。各民主党派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了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风雨同舟的关系,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前夕,各民主党派响应中共中央号召,拥护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参加了人民政协的工作。建国后,各民主党派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选择,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巨大优越性,为正确处理我国政党关系提供了基本制度保证。宪法序言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一政党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它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一政党制度,既可以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可以避免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政局稳定、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

  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保证

  中国是一个有着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经济要发展,政治要稳定,文化要繁荣,社会要和谐,民族要团结,老百姓要过上好日子,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不行的。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讲得很明确也很透彻。他说:“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一定能够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走向胜利。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

  1。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国家性质和社会发展历史决定的

  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各阶级、各阶层围绕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提出了种种主张,展开了激烈斗争。清朝末年戊戌变法时,有人提出搞君主立宪制,以失败而告终;辛亥革命搞资产阶级共和制,也没有站住脚;北洋军阀搞伪宪制,更是造成一片混乱;国民党搞所谓国民大会,实质上是反动专制的伪装,最终被人民所唾弃。这些制度之所以都搞不成功,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要把中国变成殖民地半殖民地,断绝了中国建立资产阶级政权和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二是中国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依附于西方列强并和封建势力结成同盟,成为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三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很软弱,根本无力也不可能建立独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中国人民从长期的探索和奋斗中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就必须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新的政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国体,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国国家性质的最好形式。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在我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准则。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权力。人民掌握国家权力,需要有相应的组织形式和制度来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准确体现了人民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法律的制定和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真正集中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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