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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民革中央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加快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全面取消预售商品房制度,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民革中央认为,房地产预售制度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不仅导致建筑设计变更、房屋质量缺陷等问题得不到解决,还诱发了开发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最后“携款潜逃”等行为。此外,商品房预售制度降低了开发商的门槛,银行和购房人被动地成为风险投资的牺牲品。因此,预售商品房制度应该全面取消。
“必须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已具备了比较坚实的基础。首先,金融体系改革和金融制度创新为房地产开发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此外,房地产开发商积累了一定实力,对预售商品房制度的依赖性已逐渐减弱。
民革中央提出,立法部门应尽快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调整法律适用范围,将现行的法律修改为《城乡房地产管理法》,将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活动纳入,逐步实现城市和农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同时增加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商的条款,而为了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建议增加政府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上的违约行为处罚条款,以及对政府部门违规行为监督查处的规定。本报记者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