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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在博客里挂出拟于今日提交的提案———采取四天半工作制,同时征求网友的意见。
1994年3月,我国试行了“隔周五天工作制”。1995年5月1日起,实行5天工作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时间的缩短一方面使人们在工作时间内劳动效率提高,另一方面有了更多休息时间,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步伐加快,劳动效率的提高,目前5天8小时工作制也带来一些问题,影响到了劳动时效性和劳动者生活质量。由于“扎堆”上下班,也对城市交通造成很大压力。
而现在,缩短工作时间已成为世界发展的一大趋势,现在,联合国每周工作四天半,欧洲、亚洲和北美的很多发达国家都实行每周4天半甚至是4天的工作制度,工时大都不超过36小时。
我国经济能高速发展,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结果。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前提下,缩短工作时间,让人们有更多的休息时间,进一步与世界接轨已具备了可行性。
所以我们建议,选择适当的时机,在全国实行每周4天半的工作制,即每周工作时间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