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ATM取出假钞两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3日08:00  南方日报

  一女子使“调包计”企图诈骗银行被治安拘留15天

  本报讯(记者/彭子英)原本想以从ATM柜员机中取出假钞为由向银行索赔,没想到却被监控录像把真钞换假钞的过程拍摄得一清二楚。日前,涉嫌诈骗的青年女子殷某莲被南城白马派出所治安拘留15天。

  2月20日17时15分左右,东莞市建设银行金库中心接到位于南城的某厂区保安部的电话,称有客户反映在ATM柜员机上取款300元,其中有两张百元假币,要求建行派人到现场处理。

  金库中心随后派员到现场,发现所称的两张假币,都是一段时间以来被广为关注的“HB”字母开头的假钞,取款人殷某莲要求银行等额赔偿。

  建行工作人员表示,必须先调看监控录像,以确认假钞的来源。因为该厂区的外置监控设备由于拍摄角度的原因,画面只能观察到取款客户的背面,调看内置监控内容,还需与相关厂家联系。事发当日,厂区保安部已向白马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认为证据不足未予立案。

  随后,殷某莲对建行方面表示,如不快速处理此案,不排除采取更为激进的做法。金库中心立即将该情况向市分行安全保卫部、个人金融部报告,银行方面协商后决定再次报案。

  2月23日,该行金库中心和安全保卫部联系到了内置监控厂家,25日,银行将监控录像的画面调出。

  画面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一幕:2月20日16时42分至16时44分,殷某莲从ATM中取出300元后,在ATM前将两张钞票从衣服里取出,与刚刚取出的钞票作了调换。公安方面专家对监控录像作了鉴别,认为录像清晰、证据确凿。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于27日打电话通知殷某莲到白马派出所协商赔偿事宜。在录像证据面前,殷某莲承认了诈骗行为,追悔莫及。

  ■对话

  证据确凿,银行才可能赔付

  记者就ATM取假钞事件采访了建设银行会计部总经理林维山。

  记者(以下简称“记”):建行以前有没有发生过此类事情?

  林维山(下简称“林”):有过,也曾有人号称从柜员机里取到假币,不过这些人都离开了柜员机的录像范围。

  记:银行有没有对这些人作过赔偿?

  林:东莞建行从来没有赔过。偿付的前提是事实的认定要清楚,银行必须严格执行办事制度。因为钞票本身要经过两次以上的清点,而且柜员机本身就有防伪功能,取出假钞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所以我们坚持要调查,不息事宁人。

  记:如果监控没有拍到,客户又坚持自己的说法,该怎么办?

  林:像这个案例的关键点就是明知是假币,还故意调换,声称要找媒体,要采取什么激烈的措施。银行多方取证,为把事情调查清楚付出的成本,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两百元钱。但银行的钱是国有资产,我们必须对此负责。如果要赔付,也必须事实确凿,追查到真实原因。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