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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名校分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3日15:11  现代快报

  原来只是一所普通的小学、初中,挂上个“名校分校”的头衔,成了“公办民营”,收费立刻从几百变成几万,一个年级的开班数量可以达到二三十个!这样的“公办民营”学校如今在很多地方都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扬州大学兽医学院教授刘秀梵把矛头直指公办民营学校,建议尽快将“名校”创办的公办民营学校“回归”为公办学校。

  刘秀梵经过调研发现,目前的许多公办民营学校问题重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应通过推选,产生董事会;国家机关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成员;董事会负责讨论决定校长任免、学校章程修改、预算、决算的审核等重大事项。而多数公办民营学校,董事会是委任的,其中有些原来就是教育局的领导,校长也是委任的。这样,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这些公办民营学校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公私不分,界限不明。还有一些学校的“董事会”形同虚设,教育局局长直接参与学校招生、直接从“公办民营”学校调拨资金,引发出更为严重的问题。

  同时,让很多家长头疼的是:公办民营学校的收费太高。有一家公办民营初中,学生三年学费高达三万九千元,远远高出其他公办学校。当时借口说收取的是“建校费”,但实际上直到学生毕业根本没有建校。

  刘秀梵指出,正是这样的“公办民营”学校,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拼命追求升学率而不顾学生的身心发展,这些学校的教师教学上看家本领就是‘死抓死压’,根本谈不上素质教育。比如数学老师除要求学生完成学校教学内容外,还要自己做练习,既不指导,也不评讲,是典型的‘题海战术’,学生大多忙到夜里十一二点,有的学生甚至离家出走以示抗议。”

  针对公办民营学校的诸多问题,刘秀梵建议应尽快将“名校”创办的公办民营学校回归为公办学校。如果公办民营学校仍需要维持下去,则必须严格按照《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法》办事,明确投资、办学主体,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参与招生招聘等具体事务,不得从中划拨资金、获取利益。在招生方面,公办民营学校应与其他学校一视同仁,按照同一政策,比如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摇号招生”等等,政府官员子女也不得“优先入学”。

  快报记者 都怡文 郑春平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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