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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政协副主席:调解医患纠纷应借助第三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3日15:59  城市晚报

  特派北京记者 常旭 李晓静/报道

  本报讯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吉林省委主委赵吉光向记者透露,他将针对如何解决医患纠纷向大会提交建议。

  “近年来因医疗纠纷引起的医患矛盾有逐年上升趋势……”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吉林省委主委赵吉光介绍,针对这个问题,农工党吉林省委对我省6个地区的卫生局和县级以上医院医疗纠纷情况进行了调研。

  医生未尽告知义务埋隐患

  经过对一些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进行详细调研和分析后,赵吉光认为,在这种纠纷中医院方面有一定问题。比如部分医护人员在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中,言语不当、行为欠规范等。

  “也存在医院医疗质量、技术水平不高,规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医生与患方沟通意识淡薄、未尽告知义务或沟通内容不全面,从而埋下医疗隐患。”赵吉光说。

  “从患者方面来看,也存在少数患者谋求不恰当利益,院方无医疗过错,也向院方索要钱物的问题。”赵吉光补充到。

  处理医患纠纷应公示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赵吉光建议:医院方面应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制定执行相关制度。此外,还应加强宣传,改善社会对医院的认识。同时,“应增强医疗纠纷处理的透明度,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制度公示化,便于患者及家属了解。”

  借助第三方进行调解

  赵吉光着重指出,患者直接和医院谈判的传统办法有很多弊病,不但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同时对其他病人的权利造成损害,对社会和谐也不利,所以要建立一个由保险公司、公安、司法、医学会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第三方,使三方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能够理智商谈。同时,政府要有意识地增加第三方的权威性,由此形成有序合理的鉴定、索赔过程,达到在不影响医患双方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医患纠纷。

  赔偿缺少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赵吉光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说明,“比如在很多医疗纠纷赔偿中涉及的精神赔偿问题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具体适用的法条缺少准确的解释等,都给医疗纠纷的化解制造了障碍。”

  赵吉光还建议,我国应出台对医院保护的法律、法规,修改条款,加强对医生这一职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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