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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事件死者家属获公安局赔偿3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5日01:23  新文化报

  受害人父亲感谢网民和媒体对该案的关注和报道;两民警已被刑拘

  “躲猫猫”事件受害人李荞明的父亲李德发3月4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云南晋宁县公安局已赔偿35万元人民币给他家人,并答应偿还此前被罚没的李荞明拉树的四轮农用车。

  李德发介绍,公安部门还支付了李荞明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和殡仪馆的火化费等其他费用近5万元。“我们对这个处理结果感到满意”,他表示,感谢网民和媒体一直以来对李荞明案的关注和报道。

  李德发说,目前李荞明的遗体已被火化运回家乡,并按当地白族风俗安葬了。他希望儿子李荞明能够入土为安,安心离去。

  记者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获悉,在李荞明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该所监管民警李东明、苏绍录二人,已于2月27日被昆明市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目前二人已被刑事拘留,羁押于看守所。

  另据记者从云南有关方面了解到的信息,不排除会有更多民警被立案侦查的可能。综合《法制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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