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云南代表团拟提议修改工会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5日11:20   昆明日报

  如何依法加大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碰到克扣工资、工伤索赔等问题时让他们能够找到组织为其撑腰?全国1.3亿农民工的就业和工作状况引起了云南代表团的关注。昨天下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云南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代表们按照法律规定讨论和提出重点议案和建议。

  会议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云南代表团团长白恩培主持。

  会议同意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议案和《将云南天保区国家重点公益林全部纳入中央补贴范围的建议》作为云南代表团的重点议案和建议提交大会。

  据了解,全国现有职工2.1亿人,不包括1.3亿农民工,加起来3亿多,当前他们的就业和工作令各界广为关注。如果能通过工会把其后顾之忧解决好,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国家“三保”就有了坚实的基础。代表们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各种就业形势、组织形势、分配方式多元化趋势明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的大量涌现,打破了原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限定,农民工成为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原有的职工队伍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议案据此建议加大工会组织建设的法律保障力度,为农民工加入工会提供法律依据,推动农民工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云南林农的生活也让代表挂在心头。全国人大代表唐世华说,2004年,云南组织开展了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公益林保护成效显著。目前,我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区还有数千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没有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主要是重要江河两岸及源头、重要水库和湿地、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及列入世界自然遗产等地区,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生态环境极其脆弱。

  为把天保区的国家重点公益林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代表们一致建议,国家重点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切实维护集体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补偿力度,建议每年每亩补偿15至20元为宜,以减小公益林与商品林经济收益之间的差距,真正体现对林农的合理补偿。并尽快建立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构建经济主体间的生态补偿机制,让开发资源、破坏生态、影响环境的单位和个体支付相应的修复成本以及约束性导向成本。(昆明日报)



很期待

很有趣

很疑惑

想辩论

不好说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