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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马兰翠提案:多举措缩小职工收入差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6日03:04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电(特派记者吴艳霞)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日前向大会递交提案,建议采取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分配的监管等手段,缩小我国职工收入差距。

  马兰翠委员指出,目前,除城乡收入差距外,企业职工收入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地区收入差距大,从河北省看,2008年前三季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是秦皇岛市为21142元,最低的衡水市为12279元,差距为1.72:1。

  行业收入差距大,河北省发布的2007年全省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显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最高的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达到38872元,最低的住宿和餐饮业仅为12147元,收入差距为3.2:1。

  国有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大,企业负责人及高管层年收入动辄数十万元、几百万元,加上一些企业的股权激励等,有的年收入上千万元,而大多数职工收入与之差距过于悬殊。据对我省某化工企业调查,2006年经营者正职的收入是企业平均工资的18.95倍,副职为15.14倍;2007年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营者正副职的收入仍相当于企业平均工资的9.4倍和7.83倍。

  马兰翠委员提出,收入差距扩大直接反映出社会公平的问题,为此她建议,切实发挥京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并建议国家在产业布局、政策制定上给予河北更多的倾斜,培育支持河北壮大产业集群,培养财源,增强财力,提高职工收入,同时,建议京津加大对河北的支持力度。

  马兰翠委员还提出,应当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分配的监管,合理支配垄断收益。加快一些垄断行业的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缩小国家垄断性行业的范围。对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应通过法律法规对垄断价格予以限制,对政策性垄断获得的超额收益应由国家支配,并加强对其人工成本的监管,加强对收入分配的控制,防止与其他行业收入差距过大。

  马兰翠还提出,应当强化法律、政策对职工收入的保障、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积极参与第三次分配,缩小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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