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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3月16日起接受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6日09:54  南海网

  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对我省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25日。

  据介绍,200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教育教学能力考试一票否决制,所有参加省教育厅职改办组织评审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档次或规定的分数,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方有资格申报评审。已授权组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评委会的地区和单位,按省教育厅颁发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评估标准,可自行组织所受理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我省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学、初级职业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的教师和教研员,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相应的考试。

  考试学段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考试内容均在现行规定使用的教材范围之内,其中,幼儿园为大班教材,小学为四年级教材、初中为初二年级教材(化学学科为初三年级)、高中为高中阶段教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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