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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总理所说的二套房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7日00:00  新华网

  余丰慧作者文集

  3月5日,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时说,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 自住房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对此,不少媒体解读为国家要放开第二套住房政策,而一些反应敏锐人士迅速联想起这与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此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态有所不同。2月26日,刘明康表示严格实施二套房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对此,刘明康在5日人大分组讨论会表示,总理报告里表述的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没有说(二套房贷)放开”。

  2007年,国家为遏制房价格疯狂上涨,投机行为肆虐,地产泡沫迅速膨胀,出台了第二套房贷政策。当时,中国银监会主要是针对炒房行为出台的这项政策,目的在于遏制房地产投机,维护金融安全。具体来说,主要是防止一些群体、炒家,用按揭贷款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来投机牟利。如果购买第二套住房不是为了投机、投资,而是根据经济收入增加,满足自住性改善住房的要求,比如:第一套住房明显太小,不能满足家庭要求,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等,应该不是此政策限制的对象。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的表述核心在于“自住房购买者”。意思是只有自住房购买者才能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这有两个目的,一是鼓励消费、启动内需,二是满足人们改善自住房的要求,但决不是鼓励投机。监管部门防止房地产行业过度投机行为是永恒的主题,防止把第二套以上住房用来炒作牟利的政策没有改变。当时制定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是为了防止投机、吹大泡沫、酿成金融风险,现在依然如此。

  房地产行业事关千千万万户家庭的切身利益,中国历次经济波动,房地产都是重要“角色”,美国这次金融危机,房地产投机过度也是最主要原因之一。对此,我们必须引以为戒,决不能重蹈覆辙,决不能为了防止经济下滑,过度放松房地产政策,甚至出台鼓励投机的政策,这将给今后经济金融安全埋下隐患。

  这次总理报告中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费了不少笔墨。而保障性住房政策、自住性改善性住房政策、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政策、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政策、进城农民工解决住房困难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策,才是政府工作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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