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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法官退休年龄延至70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7日10:03  法制日报

  迟夙生代表建议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王斗斗已连任3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今天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修改法官法的议案,她建议:“法官的退休年龄根据法官的健康状况,可以延长到70岁,其中优秀的高级法官、大法官还可以延长。”

  作为1979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的首批律师,迟夙生从24岁起就和法官打交道,对法官的准入和退休制度可以说“了如指掌”。她眼看着一批批精力充沛的资深法官,因为地方“一刀切”政策提前退休回家了。

  迟夙生无奈地对记者说:“我们的许多法院,对法院领导的管理等同于政府部门领导的管理,对50多岁的中级、基层法院领导尤其是一些院长、副院长、庭长采取退‘长’当‘员’的办法,致使一些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提前退休。”

  随后问题又出现了!“由于许多有经验的法官在法律知识、经验刚刚成熟期就提前退休,身体状况很好,闲起来又无事可做,于是加入到非律师的法律服务的队伍中,容易与任职的法官老同事、老朋友进行各种沟通,推波助澜造成了司法腐败。”

  在许多国家,法官是从经验丰富、执业多年的律师中选拔出来的,没有律师执业的经历不能做法官。同时法官也是没有退休年龄限制的。迟夙生举例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要在60多岁才能当上,90岁时自己申请退休了才退休。

  “法官们丰富的生活阅历,经历过律师生涯积累的诉讼经验,精英的人格魅力使其判决、裁定更有说服力,也容易主持诉争当事人达成协议。”迟夙生建议,将现行法官法第四十二条“法官的退休制度,根据审判特点,由国家另行规定”这样模糊的条款进行修改。

  “只有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才会得到法律的保障,尤其是针对掌管公平正义裁判权力的法官,法官法在这样的条款中更应当清楚规定,不能再由国家另行去规定,因为另行规定,就只能参照公务员法,又会造成目前的局面。”迟夙生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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