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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应限制非法科学生参加司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7日10:23  法制日报

  孙南申江苏南通人,1984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投资法等,著有《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WTO体系下的司法审查制度》等。

  本报记者朱磊

  “与往年同期相比,我们学校法学院毕业生的签约率明显降低。”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委员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今年高校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金融危机面前,即使是名牌高校的毕业生,依然也为找一个满意的“饭碗”而发愁。

   应当到最需要的地方去

  “其实如果这些学生降低期望值,将选择地域放宽,还是不难找到工作的。”孙南申介绍说,很多复旦大学法学院学生毕业后都想留在上海,不愿去外地或者回到家乡,这也造成了找工作难。“我们常对学生讲要转变就业观念,在今年这种特殊的经济形势下,就更要强调这点。”

  孙南申坦率地表示,不要说去西部,就是到中部地区去法律人才也大有用武之地。“关键还是要转变观念,不要拘泥于大城市。”

  找工作已经影响到学业

  孙南申告诉记者,现在毕业生忙于找工作已经影响到了学业,论文都没有足够时间认真做。“当然我们也理解学生的难处。”据他介绍,往往离毕业还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毕业生们就开始四处联系实习单位,而在实习单位的选择上,也是有意识地和预期就业单位挂钩。

  此外,现在找工作开销也很大。孙南申举例说,有一个学生为了找工作,一学期时间就花了五千多块钱。置装费、交通费、参加各种人才招聘会的费用等等,还没挣到钱先支出了不少费用。“这对学生来讲是不小的负担。”孙南申说。

  出台促进就业政策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有关负责人透露,2009年高校毕业生总量将达

  610万,另外,由于有一批学生当年毕业后未能及时就业,历年累积,今年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700万人以上。与此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人需求总量减少,可供给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将进一步减少。

  如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孙南申表示,就业也要与时俱进。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政府和社会、学校都要行动起来,积极为毕业生搭建信息平台,尽可能地提供就业信息。同时,他认为从长远来看,学校在学科设置上也要不断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来进行调整。“学生就是学校的‘产品’,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学校就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

  此外,他还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出台更多的有操作性的举措来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侯欣一1960年生于辽宁锦西,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法律文献古籍整理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等。

  本报记者杨傲多

  今天上午,记者在驻地见到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委员时,他第一话就说,“我最关心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尤其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法学专业毕业生要进入司法机关工作,必须先通过司法考试,再通过公务员考试,然后经用人单位面试满意之后才有可能”,这在侯欣一看来有些强人所难,“这其实加大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难度。”

   过“两重门”的两大弊端

  “同时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幸运儿简直微乎其微。”侯欣一告诉记者,“事实上,目前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在高等教育所有专业的就业率排名中已经处于最后几位。”

  “这种用人制度也异化了大学的法学教育。”侯欣一说,在教学中发现,许多学生被迫把大学法学院的学习完全当成了应对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和速成班。

  “熟记法条,死记标准答案,只要肯下功夫也许并不太困难,但要想真正明了法条后面的人文精神,理解法治的理念,并养成守法、护法的独立品行则需要好的大学文化的缓慢熏陶和科学的教学计划的严格执行。”侯欣一很担忧,“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知识、经验和品行三者缺一不可。而一群只能熟记法条,只知道标准答案的法学毕业生最终结果势必要降低整个国家司法行业未来从业者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精神。”

   应实行一次考试制度

  侯欣一建议,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进入司法机关(仅指法院和检察院,不包括公安机关),应实行一次考试制度,即以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替代公务员考试。

  侯欣一说,他有三个理由:一是现行的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其难度远远高于公务员考试,因而用司法考试替代公务员考试不存在降低录用标准的问题;二是体现了公平的法治原则;三是减少了法科学生用于复习考试的时间,将节约的时间用于专业课学习,提高法学专业的教育质量,并最终惠及我国的法治建设。

   限制非法科学生参加司考

  我国目前现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报名资格上仅要求须有本科以上毕业资格,没有专业限制,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不管是否接受过完整、系统的法学教育,只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都可以报名。

  “随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开辟,目前我国法学院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和学生类型已足以适应社会各行业对特殊法律人才的需要,无需再从其他行业毕业生中去选拔具有特殊知识的法律人才。”侯欣一告诉记者。

  为此侯欣一建议,应尽快修改相关规定,限制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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