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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小康》记者 郭芳
全国人大代表、央行前副行长吴晓灵昨日在贵州团会议后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我国解决中小企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应该解决小企业的问题。商业银行越来越多地意识到,中小企业是未来利润的增长点,因而对大多数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给予了重视。但规模以下的小企业的贷款依然格外难。她在议案中建议,充分利用财政杠杆改进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吴晓灵认为,要想解决这些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第一,要改进贷款技术。第二,要创新贷款组织形式。第三,要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第四,要健全法律保障。
改进贷款技术
吴晓灵说,小企业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市场不是特别稳定,财务制度也不是特别健全,因而给这些企业发放贷款最要的是贷款人要发现这些企业的成长前景。
银行审贷的时候,主要审的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但对成长过程当中的小企业,他们没有成熟的资产负债表。因而,要学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整理出它的资产负债表,并且要帮助这些小企业自己学会规范财务经营。吴晓灵认为,这是一项非常繁重的劳动密集型的工作,更是一项要用爱心去做的工作。“我们的银行家,应该在血液当中流动着道德的因素,对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对于在成长过程当中的微小企业也应该给予更多的关爱。”
创新贷款组织形式
吴晓灵指出,小额贷款的技术标准和大企业的贷款是不一样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因而它要求的人才也是不一样的。在一个银行里,即使有一个独立的事业部门也难以在人才要求、贷款审批的程序、定价的核算等方面完全地弄一套小额贷款组织形式。而且,那样弄一套的成本不如单独设立一个全资附属的小额贷款独立机构。这样能有效地降低贷款发放的成本。对于只贷不存的社会资金投入的小额贷款公司,这是它的特点所在。
但有舆论认为,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空间非常有限。吴晓灵认为,这种观点存在误区有必要纠正。
第一个误区是,小额贷款公司凭自己的资本金来发放贷款,不吸收存款,因而不可持续。吴晓灵说,这是不对的。“因为按照管理办法,它是可以对外融资的,可以向两个金融机构来批发资金,但是现在难在什么地方呢?难在因为它是试点,所以,它对外融资的额度只能是它资本金的一半。但是如果能出台放贷人条例的话,那么按照原来起草的草案,在它第一年的时候融资是它资本金的一半,第二年的时候能够是它的一倍,第三年的时候,融资额度可以达到资本金的两倍。”也就是说,它可以像普通的企业一样,以30%的资本金向银行贷款。它的资金来源是有保障的。
第二个误区是,大家觉得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比较大,因此,很多金融机构不愿意给它批发资金。“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一个银行贷款给一个企业贷了一亿资金,这个企业如果倒闭了,或者有了问题了,那么这一亿的资金都会损失掉。但如果贷款一亿资金给小额贷款公司,而小额贷款公司把这一亿的资金贷给几千甚至上万个小企业,这些企业同时倒闭的概率是很小的。”吴晓灵认为,从这个角度看,不能说金融机构把资金贷给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就大于金融机构把资金贷给企业。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税收政策方面,吴晓灵认为,国家应该增加支持的力度。“大家认为我们搞小额贷款公司,本来是想把民间金融阳光化,让它能够浮出水面。但很多的贷款人认为不上算,因为当他注册了小额贷款公司之后,他的税收算来算去是很高的。”因此,吴晓灵建议,对那些确实是坚持发放小额贷款的,而且是向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特殊人群发放贷款面占整个资产70%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税收上的优惠。
健全法律保障
从政策层面,吴晓灵也指出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认识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大家不敢多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是担心其不能够信守只贷不存的理念而变相吸收存款。“如果我们给他们开了正道,相信绝大多数的经营者都是愿意在合法守规的环境下来生存的。既然开了正道,他就不会变相地吸收存款了。即使他犯了罪变相吸收存款了,根据《刑法修正案六》也可以治他的罪。”吴晓灵认为,监管方面的担心是可以克服的。
第二个误区是,在小额贷款公司由谁来监管的问题上存在的误区。“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发的文件说搞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时候,地方政府要有一个部门来承担监管责任,然后就可以搞试点了。现在绝大多数试点的省都是靠金融办来牵头做这件事情的。”吴晓灵认为,中国金融业要得到大的发展,最好能够建立双层金融监管体制。即凡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都应该由银监会在全国实行统一的监管。因为吸收公众的存款,就可能有外部的效应,就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她主张,把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交由地方政府来监管。
吴晓灵认为,我们对小额贷款从业人员的认识上也存在误区。“推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一个制度创新,是想创新一类新的贷款组成,是要培育贷款零售商。因为大银行做小业务的成本太高了,因此我们要培养一些小的金融机构,他们贴近客户去放贷款,能够极大地降低成本。”吴晓灵表示,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试点办法当中确实规定了,如果经营得好,今后可以申请作为村镇银行。不排除多年经营小额信贷经营比较好的,有资格向监管当局去申请能够吸存的金融机构牌照,但她认为,即使获得了能够吸存的经营牌照之后也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你不是为自己搭建一个融资平台,而是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而,我想,凡是现在办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都要端正你自己的目的,要认识清楚你办这个机构的国家政策取向是培育贷款零售商,是要创新一种贷款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