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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抨击名校“培训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8日01:58  燕赵都市报

  本报特派记者 王小波

  于博诉清华大学总裁班质量缩水后,“北京大学变革管理与领导潜能开发高级研修班”项目负责人张家麟近日也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名校深陷培训门。昨日,本报约请了三位出席本次两会的人大代表,请他们谈谈对名校培训门的看法。

  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叶青(全国人大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赵林明(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工程大学高教研究室主任)

  燕赵都市报(以下简称燕):如何看待名校培训门事件?

  赵林明:我觉得目前一些高校利用名校效应搞产业化式的培训不合适。国家为名校投入了大量师资力量,名校理应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多做贡献。一方面,名校大量办班收费,没有监督,而另一方面因为投入不足,一些贫困地区的孩子却上学困难。很多人上名校培训班,只是想利用那块牌子提供一个社交的机会。

  周洪宇:情况有些复杂,有的是名校的继教,有的是打着名校的牌子。现在比较热的主要是那些和经济形势、市场、股票分析等密切相关的专业,文化教育方面的市场较小。由一些高校的成人学院与社会上的机构合作来办,利润分成。很多是利用学校的闲散资源来创收,这种创收应该不会影响到正常的办学。如果过多占用了学校的资源,应该禁止。

  叶青:这类培训现在有很大的市场需求。继续教育领域通过市场化运作让普通人也能分享到名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本是件好事,但往往好事办坏了,高费低值,影响大学的声誉。现在必须整顿,让它货真价实。

  燕:如何看待名校教授的高额课酬?

  周洪宇:名校的教师和专业人士通过在那些培训班上讲课获取合理的报酬无可非议。其报酬的多少与其名气、地位一致,不能简单地看他拿多少。主要是要有人来听,如果没有听众,他的身价自然掉下来了。名校老师在工作时间外讲课,获得一些报酬我认为不出格。

  叶青:我觉得这个和明星“走穴”差不多。我认为国家应该鼓励并且规范它。规定收费标准,博导、教授、副教授的小时收益。

  赵林明:如果教授真才实学,无可厚非。遗憾的是,现在有个“京城优势”。有些人长期和高层打交道,比别人早十天半月得到某一信息,利用它来牟取大量利益。这个不光是在名校有,在一些承担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存在,这些单位利用自己掌握的国家信息来办大量的培训班,牟取超额利润。

  这些信息本来是应该对公众公开的信息,这些单位却拿它来到地方上办班,在班上透露一点。我觉得现在国家应该系统地梳理它。

  燕:如何规范名校各种培训班行为?

  赵林明:有时候我觉得有些无可奈何。名校占用了大量的国家资源,造成强则愈强的现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都被名校大量占有,地方院校占有这些资源很少,经费相当艰难。现在一些名校却拿这些富余的资源办培训班大量渔利。

  周洪宇:我们应该分析它占用学校公共资源的情况,学校有闲散资源利用,用它来办培训班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科研的话,应该允许。应该严格按要求来办,而不是把它作为主要的创收任务来办,应该严格控制比例,依法进行,严格管理。

  叶青:要借鉴EMBA的模式,老师要有资格要求。比如要有在公司履职的经历,才能讲得生动。学校应该采取措施控制“高费低质”现象。必须实行许可证制度,实行办班许可。关键是加强管理,账务公开,降低成本,不要让中间商赚太多的钱。国家也应该为继续教育立法,约束名校的逐利行为,实行财务公开,让人们了解这些钱的数额和去向。另外,公立大学应该发挥大学服务社会的功能,建议大学举办双休免费公益讲座,让更多的普通人分享名校的优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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