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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一家三口人,女儿刚上幼儿园,他和爱人都参加了单位的职工医保,女儿一出生也办了居民医保,尽管有了基本医疗保障,但刘先生对于看病报销还是有一肚子意见。“我自己基本上不生病,个人账户上现在积有一千多元钱。女儿经常感冒发烧,一进医院就是好几百,每年还要交100多元的医保费;老婆前段时间住院,住院费报销了一部分,剩下自费部分还要自己付两千。我觉得,自己账户上的钱如果能给家人用就好了!”
在今年的两会上,刘先生这样的想法也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关注,对于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呼声越来越高。
全国政协委员俞光岩:
全家共济用好每一分钱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院长俞光岩告诉快报记者,目前医保实行的个人账户虽然体现了“缴多用多”的精神,但从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障来看,个人账户只能给自己用,缺少一点“同舟共济”的味道,而且不住院还用不起来的限制,使得个人账户的余额大大积淀,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尤其在家庭成员中间,有的人经常生病钱不够用,而有的人积了好多钱却用不起来,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账户上的钱想救急也救不起来!”
俞光岩建议,基本医保可以建立“家庭账户”,家庭直系亲属之间,基本医疗个人账户上的钱都可以通用。这样一来,突破原来职工医保单纯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居民医保自付门诊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模式,不仅可以扩大医疗保险的受益面,而且使基本医疗保险由“保大病、保住院”的单一保障模式向“门诊、住院保障兼顾”的全面保障模式转变。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震宁:
江苏正在进行探索和试点
“事实上,江苏正在对‘医保家庭账户’进行积极的试点和探索。”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震宁在两会期间向记者透露。
陈震宁说,2009年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1号文件”就是关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意见,除了医保覆盖面的扩大、门诊统筹的提高,里面还明确提出要“探索开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改革,拓展个人账户功能,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探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办法,充分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作用。”
医保个人账户积余的不断增加,江苏各地也都有这样的情况,以盐城为例,自1997年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到去年12月底,仅市区个人账户积余基金在600元以上的就有6万多人。因为不能统筹安排,致使其作为保险的共济功能无法体现。医保卡上积余了不少钱而身体又很健康,如何处理剩余基金?陈震宁告诉记者,江苏各地在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方面都在进行不同的试点,目的都是希望能拓展个人账户的功能。有的城市已经试点实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亲属交居民医保费”,不仅充分利用了个人账户,同样也扩大了居民医保的参保率。
对于各地区对于拓展个人账户功能的探索,陈震宁表示支持。他说,目前部分地区已在积极探索将医保职工个人账户与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相结合,住院与门诊相结合,探索实行“家庭账户”模式,这样一来,医保个人账户就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协调使用,从而减少账户积余,大大提高个人账户的功能。快报特派记者 都怡文 陈英 郑春平
各地做法
苏州:个人账户金额可转入“健身卡”
苏州规定凡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人,均可申领“健身卡”,并可将部分金额划转记入健身卡用于健身消费,结余金额在3000元至6000元的,划账标准统一为500元,结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划账标准则分为500元和1000元两种可供选择。
盐城:个人账户可以给亲属交医保
2008年4月,盐城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用个人医疗账户沉淀基金为其亲属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办法》。新政所指的“亲属”是参保职工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孙子女。凡是上年度末个人医疗账户基金有积余,且在为其亲属缴纳参保费用后,个人医疗账户的基金余额不低于600元的参保职工,均适用这一政策。
泰州:个人账户可支付体检费、住院自付部分
泰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可以用于健康体检,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购买药品,但严禁购买保健品和日用品。
广东:个人账户给直系亲属交医保
去年9月,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代职工本人供养直系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