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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议案建议禁止饮用水中加食品添加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9日15:2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即,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柏广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关于禁止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建议》提交了议案。

  据柏广新代表强调,目前由于各种类别的饮用水,质量不同,标准不一,加之广大消费者对健康饮用水理念不清、意识不强,处于饮用水只为解渴的心理状态,安全健康饮用水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国民饮水安全问题。我们强烈建议国家通过立法或行政规范的形式,禁止在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

  理由有三:一是从营养角度讲,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完全没有必要。在饮用水中添加的人工矿物质类的食品添加剂,起不到任何作用,技术上完全没有必要,所有的目的只是满足厂家商业宣传的需要。从添加剂的种类看,一般不超过三种,有的添加了氯化钠、氯化钾和硫酸镁,有的添加了氢氧化钠。从含量上看,约为天然矿泉水矿物质含量的0.05%,还不到人体每天必保摄入量的5%,这与人体需要的21种矿物质相差甚远。我国是一个天然矿泉水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以我国五大饮用天然矿泉水分布区吉林长白山区为例,域内查明的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就有130处,年开采量8000万吨。欧洲权威矿泉水检测评价机构—德国FreSeniuS(费莱森)研究所对长白山矿泉水水源在微量元素、物化、生化、有机、农药等21大类、241项指标进行检测,结论是“天然、纯净、无污染、偏硅酸含量高、矿泉水形成年龄为50年左右,各项指标符合德国和欧盟矿泉水标准,与阿尔卑斯山的世界著名品牌伏维克矿泉水水源极为相近,与世界著名的阿尔卑斯山、高加索地区列为世界三大矿泉水资源富集地”。只要加强保护、合理开发我国天然矿泉水,就能满足国民健康饮水的需要。

  二是从食品安全角度看,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和人工矿物质难保终生饮用安全。世界卫生组织对饮用水安全定义是“终生饮用安全”,是指按人的平均寿命70年,以每年每天饮用两升水计算,因饮水而患病的风险要低于百万分之一。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和人工矿物质,其是否有益于人类健康、能否保证食品安全,均没经充分而长期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国际食品法规定了营养素添加的基本原则,添加后不能引起新的不平衡。目前市场上饮用水中的添加剂和人工矿物质由于添加种类单一,会带来新的不平衡,其长期饮用的风险评估无法预知。添加食品添加剂必须要有临床和亚临床,目前很难看到生产矿物质水的企业有临床报告或说明。现阶段的添加方式是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终生饮用安全的。“矿物质水”的名称有很大的误导性,广大消费者无法从名称上分辨与“天然矿泉水”的差别,是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三是从国际立法惯例看,发达国家禁止或慎之在饮用水中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美国在联邦法规21篇165章中明确规定在饮用水中禁止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欧盟委员会也要求所有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置于永久观察下,随着新技术的出现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重新评估。目前我国的饮用水生产企业有的还把矿泉水处理成纯净水,再添加矿化液生产矿物质水或向矿泉水中添加水果元素生产饮品。由于矿泉水中成分是离子状态,易于人体吸收,饮后20分钟就能吸收。利用矿泉水制成矿物质水和纯净水,既浪费了宝贵的矿泉水资源,也违背国际和我国矿泉水标准。欧共体理事会规定,矿泉水通过过滤处理分离出一些不稳定的元素外,不得改变矿泉水中特性物主要成分。我国也明确规定,在保证原水卫生细菌学指标安全条件下开采和灌装矿泉水,不得改变矿泉水中特性物主要成分。无论是添加矿化液还是添加水果元素,都容易导致矿泉水中矿物质与添加物的化学反应,改变酸碱度,既不符合国际标准,也达不到我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长期饮用安全性无从保障。

  柏广新代表呼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负责和尊重的原则,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对相应的行政规范和国家标准作出修订。此举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鲁晓东 王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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