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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委副主任:政府应保护少数民族文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08:03  法制日报

  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牟本理接受本报独家专访

  本报记者 席锋宇

  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少数民族地区孕育而生的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散发着迷人的魅力,成为中国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让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在得到完整保护的同时,又能够可持续性地传承与发展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牟本理代表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牟本理说,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为了使少数民族的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国家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工作。

  牟本理介绍,首先是在法律中都有涉及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内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中都有很明确的规定,要尊重各民族的文化,支持少数民族发展各具特色的本民族的文化。

  “我就拿语言文字来举例,语言文字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牟本理对记者说,“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都规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的规定更为详细,在政治方面、教育方面、出版广播等多方面都有体现。”牟本理向记者介绍,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为了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中央成立了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局和语文翻译中心。少数民族地区都实施的是双语教育,还有专门针对少数民族的,以多种少数民族语言出版发行的书刊报纸。对一个有着众多民族共同产生悠久灿烂历史文化的国家来说,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的文化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北川县是我国惟一的羌族自治县,北川的羌族史诗、羌族民间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多。地震却让这种“多”瞬间变成了“少”。谈及此事,牟本理深有感触。“地震发生的两天前我还在北川县,当时是去调研。对于这次羌族文化遭受的损失,很痛心。因为羌族文化有个特点,就是很少有物质的形态,文字图像类的记录很少,大多数都是以口手相传,所以传播的载体多以传承人的形式出现。故而地震使得羌族文化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失。”他介绍说,目前全国人大、文化部等有关部门,正在联手制定羌族文化的保护抢救规划。不仅仅是对羌族,对其他民族的文化保护抢救工作也要逐一展开。

  羌族文化这次在地震中的损失,使得更多人开始思考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段去保证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如何构建和完善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牟本理透露,全国人大已经提出要加紧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现在前期的调研工作已经展开,他本人也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其中一部分内容就涉及到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立法的内容会涵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范围以及项目。”牟本理对记者说,“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会越来越大。”

  本报北京3月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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