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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9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细心的代表们发现,在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涉及立法的内容篇幅长达3页。
下午3点,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宁夏代表团开始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近两个小时的热烈讨论中,代表们谈论最多的是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在谈及这一工作时,代表们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一个词:与时俱进。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代表说:“全国人大在过去一年立法工作中,不仅注意到了吸收广泛意见,做到‘开门立法’,透明立法,而且还非常注意立法的及时性,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马瑞文的话音刚落,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王和山代表立即接上了话茬:“去年5月,我国发生罕见的汶川大地震之后,全国人大很快就开始着手防震减灾法的修订工作,并最终于去年12月27日通过了《防震减灾法(修订案)》。三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后,全国人大又很快制定了人民群众呼声最高的食品安全法,并于今年2月高票通过。这些关乎民生的法律的修订和制定都与时俱进,非常及时,体现了全国人大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袁进琳代表看来,立法的与时俱进不仅仅体现在制定法律方面,而且还反映在对法律的清理工作方面。“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但也还有一些问题,那就是少数法律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一些法律之间还存在‘相互打架’的地方,也有的法律操作性不强,所幸的是,报告非常坦诚地指出了这一点,并提出了清理计划,这一点着实令人欣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吴海鹰代表注意到,报告中提出了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四点。她说:“这四点是与我们当前的经济社会特点相结合的,为我们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指明了一个方向,是大方向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