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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这个案子不要火热地开始,却无声无息地结束,而是变成一个长期的工作。
“当……”的一声槌响,敲碎了4个多月来在华人心中一直热议的追讨梦,北京时间2月26日,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终究在巴黎佳士得拍卖行落槌拍卖。虽然,这个拍卖后来还是被一个叫蔡铭超的以不付款搅了局,但这个拍卖的槌子终究还是举了起来,落了下去,很没给中国人面子。
跳出来的中国追讨者
上世纪90年代的一个傍晚,一位美国公民在法国散步。无意地往临近路边的一栋私人别墅看了看,他看到有几只铜做的兽首被镶在游泳池边。这几只可爱的兽首在夕阳的映照下发出迷人的光彩。他十分喜欢。这时候殷勤的主人走了过来,看这位不速之客在呆呆地参观自己的泳池,并对这几只铜兽首流露出浓厚的兴趣。
“可以卖给我吗?”他问道。
“当然了。”主人笑着说。
“需要多少钱?”
“我房内浴池里还有一个挂毛巾的牛头,可以一并卖给你。”
三只铜兽头,主人收了他3500美元。
于是美国人花了3500美元收买了这三只流落海外的中国宝贝儿。当时回到家里后,美国人的妻子还和他吵了一架,认为它们实在不值那么多钱!
当时,无论买家和卖家,他们谁也不知道这三只貌似普通的铜质工艺品的真正身世,和它们的高贵血统。它们默默无闻呆在普通的人家,任凭人家在自己的头上挂着毛巾或者是臭袜子。
此后,又流转了多少人手?无人知晓,总之,万幸的是没有人把它们当成废品砸碎了当铜卖了。
后来,终于有人发现了它们的身世!这乃是19世纪中华帝国的皇家之物,它们原来身处的位置是在大清王朝的皇家园林——圆明园“海瀛堂”门前。那其实是个水力钟,按十二个时辰,布置成十二个生肖,每到那个时辰,那个代表时辰的兽首立刻就喷出水来。每到一天的午时(中午12点)12个生肖一齐喷水。钟声共鸣,甚为壮观。
它们可是由深得乾隆皇帝宠爱的西人大画家郎世宁创作设计的,又专程送到欧洲量身定做,做好后和人体等大的雕塑共为一体,美妙非常。
于是它们顿时身价百倍。待遇的规格都异乎寻常。甚至于它们开始有了自己的警卫和保姆。
以后,中国人花了不菲的代价将它们买了回来。于是,这些铜兽首们结束了多年的流浪,又一次回到中国的国土和中国人手里。
2008年10月下旬,它们的另外两兄弟露面了。当时媒体传出消息,佳士得宣布将于2009年2月23日至25日在法国巴黎举办“伊夫·圣罗兰与皮埃尔·贝杰珍藏”专场拍卖,拍品中包括1860年英法联军自圆明园掠走、流失海外辗转多年的鼠首和兔首铜像,拍卖估价均为800万至1000万欧元,总价高达人民币2亿元。
消息传出后仅仅几天,一个叫刘洋的中国律师跳了出来,誓以法律手段追讨这两件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
50多岁的刘洋,是北京京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07年他就因为追讨海外中国文物成为新闻人物,当时他以个人的名义起诉一名美国男子,追要流落在海外的两颗佛首。而该事件成为中国个人通过法律追要海外文物的开端,也为中国追讨海外流失文物创造了另一种可能的渠道。
当时的事件缘于2003年,刘洋认识了中美收藏家协会的秘书长黄正。中美收藏家协会是美国的一个民间组织,针对在美国的华人或者美国收藏家,进行藏品的鉴定估价等活动。黄正告诉刘洋,有一个西班牙裔的美国人,拿着两个佛首,想鉴定一下价格准备出售。那个美国人说,这两个佛首是他的祖辈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时候在河南一个地方花了两块大洋买来的。后来专家鉴定的结果证明是来自河南洛阳龙门石窟的佛首。
刘洋当即请黄正帮忙在当地联系了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了解到了那个美国人的姓名、住址、背景资料,以及那两颗佛首现在的下落。他来到洛阳想让头像的所有者——龙门石窟方面作为起诉主体,自己免费进行辩护。但没有等到相关领导,于是他来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个人名义的起诉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其非法持有的、以非道德手段从龙门石窟里攫取的该批文物;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当时刘洋曾说:“我希望这个案子不要火热地开始,却无声无息地结束,而是变成一个长期的工作。之前大家觉得这件事情阻力很大,事实上经过我的体验后,希望大家知道这是可行的,就够了。我很愿意做一个开路者、探索者。”
事实证明,刘洋并没有只是一时的头脑发热,于是,这一次刘洋又跳了出来。
刘洋的追讨诉讼谋划
自己是跳出来了,但是怎样追讨,刘洋一开始一直是在寻找途径。他先是想到走上层路线。
刘洋为了追讨文物第二次去敲民革中央的门。
第一次是追索龙门石窟诉讼的时候,他想请人帮忙,帮他上达天听。但他说,“那一次,是实实在在的泡了汤。”
“这一次,我又去敲门,也还认得我。态度比第二次热情很多。信息处刘英琦先生邀我去谈。因为车堵得厉害,赶到的时候,乌鸦也开始归巢了。”刘洋回忆道,“刘英琦先生态度和蔼。我想,我们似乎很有缘分,一时竟有点相见恨晚起来,他是‘挺诉派’。他不但支持我将《诉讼谋划》修改后上传,而且还给我出主意,如何将这篇文章搞得精简,因党和国家的领导个个日理万机,不可能在某个文稿上停留太久的目光。按照他的吩咐,我将我的那个类似万言书一样的《诉讼谋划》缩写成1500字送了上去。后来,他告诉我,当天他便把我的稿子编成了448号提案,发到了全国政协。因为全国政协有一个《政协信息》。如果被选上,这个448号提案就会放在总理的办公桌上。那可真是通了天了!但是他又告诉我:全国八个民主党派,还有众多的全国政协委员每年的提案肯定不是小数字。所以,若想被这个《政协信息》选中,这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无论能否选上,这个时间可能要长些,一般来说,先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这样一来一回,恐怕要三个月时间。我的天哪,我的心凉了半截。”
“我多么像一个苦苦的单恋者,深爱一人却又不敢声张。但我不能放弃。”刘洋另觅渠道,“在我的整个诉讼计划里,圆明园承担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最好的原告。这是因为从法国新《民事诉讼法》第30条来看,圆明园对本次诉讼结果最是据有直接利益,它的主体的适格性无庸讳言。也是因为,它是一个据有政府职能特点的“事业单位”,在国外,人们不认为它是政府机构。仍然属于‘民间’。所以,政府应该沉默,而民间可以发出这样那样的声音。最重要的,它有着非常重要的诉讼资料。许许多多的证据将可以从那儿发掘,包括他们的专家,而专家证人在本案中将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就因为太重要了。所以我才轻易不敢动这个棋子。有如我倾注全部家当押下的一个重要的筹码,翻牌的确需要勇气。”刘洋对此慎之又慎,“因此,我才不止一次强压下我的冲动,希望借助一些私人关系,我想建立在人情基础上的沟通,至少不会被毫无顾忌推出门去。碍于情面,他只要能坐下来认真听,只需要十分钟,我保证能说服他,因为对他来说,我充分的准备和具体而明确的法律依据,还有先前成功的判例,对于一个智者来说是很容易理解的。而那位圆明园的决策者陈先生可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博士。但北京城太大了,我几乎动用了我所有的人脉资源,但能够成为我的朋友的他的朋友,的确是太难找了。”
在一个苦闷的中午,刘洋拨通了北京律协李大进会长的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想法,想得到帮助,希望能够帮助他组织一个答辩会,刘洋会接受来自同行的质询,然后将这个答辩会的结果向公众公开,这也许更能让人相信。因为刘洋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于起诉追索如此缺少信心?难道是对刘洋的能力怀疑?或动机的疑虑?为什么他们都会不假思索地予以否决?不约而同地关上帮助的门?是刘洋错了,还是这个世界有问题?
但是,李大进会长的话越发使刘洋苦闷,他告诉刘洋,组织答辩会当然可以,但他希望刘洋在此之前最好与外交部和国家文物局进行沟通和汇报。刘洋更郁闷了:我想求你给我开门的钥匙,你可给我一个更大的锁!
招募律师团与法国PK
按照法国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除了和案件结果据有合法利益以外,还有一种叫做“资格当事人”,即作为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他也许对于本次诉讼结果没有合法利益,但法国法律可以给他授予“资格”。他有权代表“别人”,而不是“自己”去打官司,他所追求的诉讼利益是别人的利益。新《民事诉讼法》第31条对此作了概括的规定:一些团体和协会可以被授予“资格”提起诉讼。
刘洋曾将此规定告诉给抢救流失海外文物基金会的总干事王维明女士,目的是,假如当事人不起诉,希望他们作为资格当事人起诉。
2008年12月12日下午,王维明女士的电话几乎让刘洋多吃了一碗饭,她告诉刘洋,他们的协会可以考虑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当然他们希望和刘洋合作,由刘洋来代理本案。并希望刘洋准备材料,向国家文物局进行通报和寻求指示,刘洋乐不可支,差不多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起草了给国家文物局的函,并连夜将其发走。
但是文稿、短信发出以后,统统泥牛入海,令刘洋焦躁不安。
“我像盼情书一样的盼着回音,晚上也不敢关机。等不及了,出差路上,我拨通了王维明女士的手机。我得到的消息是让我耐心等待,他们还在慎重考虑。对我来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让人十分沮丧的消息。”刘洋没有放弃,“但是这些事提醒我:我不能永远深陷在诉讼主体问题上求天不应,告地不灵。我是不是组织一个什么会?例如在法国这样的国家,我会以我的什么会直接提起诉讼。”
终于一个法国来电促使刘洋下了一个决定。
“一串长长的号码出现在我的手机上,一个陌生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打电话的并非我的朋友,而是一位热心的华侨,电话来自法国。”刘洋回忆,“他告诉我,起诉之事已经传到法国,这几天,法国人都在谈论这件事。法国的华侨更是支持这次诉讼,如果有必要的话,起诉之日,他们将会组织声援。这样的电话,完全是我预料之中。我坚信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电话继续打来,他使我倍感亲切,他是我力量的源泉。这往往会形成一个奇怪的对比,对我提供帮助的差不多都是来源于遥远的外国。即使是台湾地区,也对我给予许许多多支持和关怀。但唯独我们大陆同胞,或者是噤若寒蝉,或者是说说而已,鲜有慷慨之士提供帮助。这往往让我感到十分痛苦,而又充满愤怒,特别那些文博界的遗老遗少,他们貌似权威,态度严肃,论及其事,几乎不假思索地加以拒绝,他们冷漠的杀伤力和传导作用无法低估,直接影响着我的战斗力。”
这位法国同胞告诉刘洋,法国人里面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是对拍卖行为表示谴责,认为那是刺痛了中国人本已愈合的伤疤。文物应当无偿归还;另一种意见认为,历史的问题归于历史,现在的问题归于现在,过去的一页就让它过去了。不管怎么说,这次诉讼太有必要了,只要中国人摆出这个姿态来,一直追索到底,估计这两件兽首也卖不上好价钱,谁也不想买一个古董惹一场官司,也有可能卖不出去。
法国同胞建议刘洋,无论如何不能轻视这次诉讼,要用百倍的努力来进行。有一些反对归还的法国人士们的意见是说,如果中国人要来打官司,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赢,如果一旦输了官司,先例一开,枫丹白露宫不就空了吗?所以法国人要组织一个律师团进行这次诉讼,他建议我们也要组织一个律师团。
“拳拳之心,暖我心肠,我为此感动得几乎落泪,我告诉他相信我吧,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刘洋经过和北京的几位朋友沟通,决定公开招募“赴法诉讼律师团”。刘洋和他的朋友认为律师团的作用至少有三点:一是如果有主体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律师团会作为代理人承办本案。二是假如最终无人出面诉讼,本律师团考虑作为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据是:法国民事诉讼法所说的诉讼结果的承担者,拥有合法利益者,不能排斥本律师团。假如十人律师团起诉,那十三亿分之十的诉讼利益难道不是利益?百人的律师团起诉,十三亿分之一百难道不是利益?三是如果两点皆不能成功,希望以这个律师团作为基础,申请注册一家专司诉讼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民间组织,将来,期待会为民族和国家做出较多的贡献。
以刘洋作为首席律师的律师团迅速地成立起来,人员一度达到近百人,开始了第一次追讨海外流失文物之旅。■撰稿·李泽旭(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