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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接受中外记者采访。以下为部分摘要。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中国广播网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中国广播网的记者,我想请问齐部长,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请问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来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谢谢。
[齐骥]:我刚才已经给大家汇报过,在2007年国务院24号文件,就是《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发以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在积极贯彻24号文件提出的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要求。我先给大家报一下,2008年,全国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300多亿元,全国在建的廉租住房63万套,都比2007年以前有非常大的提高。在2009年的工作当中,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我们已经下了计划,就是今年在全国范围内要新增解决26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70%左右要通过政府提供的实物的房子来解决,其余部分仍然还是通过租金补贴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为了完成2009年的工作目标,我想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第一是资金保证。24号文件中已经明确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渠道,包括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包括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也包括土地出让金不低于10%用于这项事业。在这个基础上,2009年中央又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我们所了解到的,今年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总的资金投入将达到330亿元,这个数字也是2008年、2007年几倍,甚至上十倍的增长。除此之外,今年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作为地方的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这样,从资金上今年较去年有非常大的保障。
第二是土地供应保证。国土资源部去年已经专门下发了文件,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要实行及时的供给、及时的划拨。
第三,我们还提出要采取多种渠道增加廉租住房的房源。如,地方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使得我们这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解决住房困难的同时,也能够融入到社区当中去,为他们的就业和生活提供便利。
第四,在资金到位,土地供应到位,采取多渠道筹集房源的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在做好这项工作方面的责任,我们还是坚持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另外,在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求这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在选址的时候尽可能选在公共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段、比较成熟的生活区域。
第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住房,更要严格地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来保证质量。我想通过以上这几个方面和措施,我们一定能够顺利推进2009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