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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陈敏玲):全国政协委员陈星莺11日建议,应尽快建立起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相关制度。
陈星莺说,目前,国家主要通过民事赔偿对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但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能力很低,许多被害人没有得到救助。为此,她建议:“第一,完善规范刑事被害人法律保护工作,尽早制定和出台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暂行管理办法;第二,救助资金应该多方筹措,通过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法院没收财产以及社会捐助来多方渠道筹措;第三,制定经济困难人员救助标准;第四,成立救助机构。”
陈星莺说,最高人民法院10日所作的工作报告中也提到,继续探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行救助,她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措施和法律,保护这些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