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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两院司法之外应建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1日21:29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吴倩):来自湖北的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女)11日在小组会讨论时提出,法院和检察院在履行职能时一定要紧扣宪法赋予的权利开展,而在两院司法之外,全社会应建立起多元化的纠纷处理机制。

  吕忠梅说:“面对各种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的情况下,那么,(化解纠纷)这个任务绝不仅仅是两院自己的任务,我们说要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纠纷处理机制,调解也好,行政协调也好,仲裁也好,都是社会多元化纠纷调节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有些问题是不是就可以分类处理了。”

  吕忠梅现在出任湖北省经济学院院长,而原来一直是一名司法工作者。她在履行全国人大代表职责时,对司法给予了较多关注。环境保护问题上,她也提出了司法领域的建议。吕忠梅说,现在很多地方检察院针对环境保护提起公益诉讼,法院也设立环保法庭,但是全国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制定统一标准是当务之急。

  吕忠梅说:“现在在节能减排、国家可持续发展大背景下,加强对环境的司法保护非常有必要,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现在检察院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上有没有障碍?我的一个想法就是,按照法定的程序,按照我们司法统一的制度要求,制度先行,如果要做(公益诉讼),两高(高检、高法)是不是能先行出台司法解释,至少有一个统一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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