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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维建委员:马锡五审判方式不能简单回归

  司法便民是各级法院一直提倡的做法,这次最高法工作报告,将马锡五审判方式写入报告,希望各级法院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一些政协委员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马锡五审判方式有一些合理因素,可引入司法实践中,但不能简单回归,特别是不能过分追求调解率。

  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于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时任陇东分区专员、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的马锡五,经常下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进行巡回审判,及时纠正一些错案,解决了一些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受到群众欢迎。人们把这种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法,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汤维建表示,马锡五审判方式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复兴这一方式。不能为了调解而调解,不能让当事人牺牲自己的权益来息事宁人。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都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偏远地区适用,在大中城市就未必要推行。全国政协常委吴正德等委员则提出,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有待商榷。他们认为有淡化法律的严肃性之嫌。

  本报记者 马天帅 谢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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