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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司法局副局长:法官犯罪对社会伤害最大

  法官犯罪,让人担心!”昨日上午,参加审议“两高”报告的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在会上发言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它都出了问题,对一个社会来说,伤害是最大的。”

  新闻导读

  3月10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说,去年以来各级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司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而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也说,去年“依法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620人”。

  就在“两高”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的当天,栽倒在“艳照门”上的法官、浙江金华婺城区法院原审监庭副庭长郭坚被刑拘。他与一名女子的性爱录像带被人寄送多个相关部门,继而被发现有受贿行为。而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广东省高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等也先后卷入司法腐败。

  司法公平是最后一道屏障

  “两会”期间,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在谈到司法腐败问题时说,“天天讲公平、讲正义的法院,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黄松有)出了这样的事,令最高法院也‘颜面扫地’……现在到了这样恶劣的地步,令我非常震惊,我这个搞了30年法学研究的人都感觉受到了侮辱。”

  在昨天的政协小组讨论会上,钟晓渝谈了自己对“两高”报告的看法:“2000多人违法犯罪,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大的数据。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所有的社会公正,最后是要靠司法来保证的。最后一道屏障都出了问题,那社会公平就没了保障,如果社会没有公平正义,那这个社会是很难维持下去的。保证社会公正的法官,如果还利用职权犯罪,对一个社会来说,伤害是最大的。”

  2000多人违法 司法体制出问题

  钟晓渝说,2000多司法人员违法犯罪,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方面,法院、检察院打击了内部个别司法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说明我们司法机关确实在从严治理自己的队伍,毫不手软;另一方面,全国司法人员一年违法犯罪就是2000多人,又让我们感到有点担心。国外哪有法官犯罪的?英国300年以来,没有一个法官犯过罪,其他国家,我们也极少听说法官犯罪。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一定不光是人出了问题,法官职业道德不高,经不住诱惑等问题,而是我们的司法体制出了问题,是不是应该着手改革司法体制来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

  钟晓渝认为,“两高”报告应该用更多的笔墨来阐述怎样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减少司法腐败现象这样一个目标。他举例说,英国300年来无法官犯罪,首先在于它的遴选机制,要有15年以上的律师或10年法学院教授的经历,做一定年限的检察官,才能成为法官;其次,法官的待遇也要有保障。如果遴选机制和保障机制不跟上,法官怎么能经得住诱惑?“光靠道德教育、思想教育,这些能起到一定作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靠司法体制改革。”本报记者 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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