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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相当多的城市商品住房的销售在逐步回暖,40个重点城市在今年一二两月的销售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文/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何有贵、蒋悦飞、文远竹
对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功能重新定位:
限价房:在一些房价高的城市,建设限量的限价房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经适房、廉租房:收入较低、房价不高、土地价格也不高的地方逐渐把经适房的一部分通过增加建设廉租房消化掉,另一部分通过市场解决。
公共租赁住房:是各地目前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包括大学毕业生和从外地迁移到城市来工作的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
昨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接受中外记者采访。
此前,来自广州的全国人大代表曾庆洪曾建议用住房公积金撬动买车消费,建议住房公积金应该也可以用来买车。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公积金制度设计的本身是为了解决职工的购买所需,特别是它倾向于帮助中低收入的家庭来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不是购车公积金。
他强调说:“这是我个人的观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搞试点,使住房公积金能够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起到更加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建限价房
齐骥透露,2008年,全国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总资金投入300多亿元,全国在建的廉租住房63万套,都比2007年以前有非常大的提高。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要新增解决26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70%左右要通过政府提供的实物的房子来解决,其余部分仍然还是通过租金补贴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其表示,限价商品房的提出是在2006年、2007年,在一些地方确实帮助本地住房困难的家庭解决了居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房价的上涨起到了积极平抑的作用,因此,“建设部仍然认为,在一些房价高的城市,建设限量的限价商品房有利于这个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些本来房价就不是很高的地方没有采取这些政策。所以这项工作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去采用。”
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
据透露,今年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总资金投入将达到330亿元,这个数字也是2008年、2007年几倍、甚至上十倍的增长。此外,今年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作为地方的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齐骥说,我们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当中,既包括廉租住房,也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房价相对比较高、收入比较高的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仍在大量建设,因为有需求的群体。对一些西部地区,收入相对比较低,房价本身也不高,土地价格也不高的,逐渐把经济适用房的一部分通过增加建设廉租房消化掉,另一部分通过市场解决掉。
商品房建造成本全国各地差不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说,2008年底全国商品房空置数据是1.64亿平方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解释,空置指竣工以后没有卖出去或者没有租出去。
建设部负责人透露,“建造成本在全国各地相差得不是特别多,无论是在东部城市还是西部城市,都差不太多。”
部分城市房价超出百姓支付水平
齐骥说,关于全国的房价水平,统计显示,2008年所有的省会城市中有一半以上平均房价是在每平方米4000元以上。2007年城镇职工的人均年收入是24721元,2008年的数字肯定会比24721元高一些。建设部确确实实感觉到,在东部的一些城市,特别是一些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市,房价超出了一般老百姓能够支付的水平。“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在国务院131号文件下发以后短短两个多月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相当多的城市商品住房的销售在逐步回暖,40个重点城市在今年一二两月的销售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1%。”
保障房建设不会影响房地产市场
齐骥说,在许多发达国家恐怕也存在政府要向一部分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优惠或者是住房保障政策。廉租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地完善,不会对市场造成真正意义上的冲击。如果我们把我们保障的线划得清清爽爽,居民知道自己是属于通过什么方式来解决自己住房困难的时候,就使得该走保障的走保障,该通过政府帮助的就通过政府帮助,该走市场的就走市场,有利于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