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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钧: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关键在于疏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2日10:50  红网-潇湘晨报

  群体性事件的多少其实不是关键的问题,问题在于老百姓心中的怨气是否在加深。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政府的执政管理能力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地方政府对待群体性事件应该不是去防去堵,关键是要去疏导,就像大禹治水一样。

  有学者将中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即维权抗争、社会纠纷、有组织犯罪、泄愤事件。要更多侧重以社会治理的方式,化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要建立畅通有效的谈判、协商机制,在平等和法制轨道解决利益冲突,还要发挥行业协会、工会、社会组织反映其成员合理利益诉求的作用,使群众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合法、有序。——全国政协委员吴正德

  刚过去不久的2008年,“群体性事件”注定是无法绕开的一个话题。从贵州瓮安事件到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再到重庆等几个地方的出租车罢运事件,一系列事件反映了改革开放过程中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今年两会上,“群体性事件”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10日,吴正德、马志伟等委员建议,处理群体性事件慎用警力。围绕这个话题,本报请来了汪玉凯、唐钧、于建嵘三位学者,进行分析和解读。

  本报记者赵晶 肖中洁 北京报道

  保稳定首先要保就业    

  潇湘晨报:保增长,保稳定,成为今年两会最重要的声音。请问你们怎么看这个问题?

  汪玉凯:今年的不稳定因素,主要是因为金融危机导致的失业。现在国家每年能够安排就业的是1200万人,其中除了900万新增就业岗位外,还有300万是自然解决。今年的就业压力非常大。“保稳定”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要保就业,通过就业来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唐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必然性,但是具体怎么发生是有偶然性的,所以很难估计今年的群体性事件是会多还是会少。群体性事件的多少其实不是关键的问题,问题在于老百姓心中的怨气是否在加深。今年由于经济不景气,老百姓怨气加深是有可能的,但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和政府的执政管理能力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地方政府对待群体性事件应该不是去防去堵,关键是要去疏导,就像大禹治水一样。

  于建嵘:金融危机和农民工返乡可能会带来很多问题,但能不能直接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挂钩?原因可能更加复杂。今年大家都认为矛盾比较多,这个结论我是同意的。但根据我们的研究,往年发生的问题主要是和农民土地、房屋拆迁有关。今年4万亿投资下去,会对农村土地带来什么影响,值得研究。今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金融危机下部分工人遭遇欠薪,可能也会引发一些问题。

  政府要取信于民办实事   

  潇湘晨报:3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京发布了《法治蓝皮书》,该书称,2008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与民夺利被认为是罪魁祸首”。你们怎么看?

  汪玉凯:“地方政府与民夺利被认为是罪魁祸首”这个说法虽然有点过激,但这个现象是非常严重的。老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与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变成了一个利益主体有很大的关系。从政府自身来讲,要取信于民,必须加快自身的改革,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公款旅游、公款消费这些开支,实实在在地给老百姓办实事。

  唐钧:当前群体性事件的根源在于民生政策落实有问题,老百姓心里不舒畅,憋了一口气。蓝皮书所归纳的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确实是存在的,要说到根源,“地方政府与民夺利是罪魁祸首”的说法我是赞同的。

  于建嵘:贫富差距、地方政府与民夺利、腐败这些问题,所造成的社会心理影响大于行为的影响。这些问题的影响确实比较大,但引发群体性事件还需要有诱因。比如,一辆小汽车撞倒一个孩子引起民情激愤,而这实际上可能是仇富心理的爆发,心里的积怨碰到突发性事件才会爆发出来。还比如,金融危机之下,工人拿不到工资,也可能会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重庆处理的哥罢运事件是一个范本    

  潇湘晨报: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方面,极个别地方政府的惯性思维就是,这肯定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推波助澜,采取的传统方式就是动用各种力量进行堵、压、瞒。但是,在去年的群体性事件中我们也看到,重庆市政府积极妥善地协调处理好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你们认为目前政府的处置思维正在发生哪些改变?

  汪玉凯:重庆市处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的做法,我认为是一个范本,是非常好的办法,不是用很强硬的手段,而是采取疏导的办法,和你面对面对话,有什么想法咱们可以坐下来谈。

  在群体性事件上,政府的处理思维正在发生大的改变。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都说明,事件发生后,如果手段好,可能化险为夷;如果方式方法不对,结果可能是火上浇油。政府要进行正面的疏导和引导,不要采取过多过激的措施,过激措施会适得其反。要通过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比如解决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一些实际困难,通过政府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让老百姓感受到政府确实在帮他们做实事。

  唐钧:重庆市政府的做法是一种进步,事实上,现代社会就应该是一个协商的社会,对话与协商、信息公开与权益保护都是一个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方向,矛盾冲突的双方可以通过妥协来解决问题,不仅老百姓可以妥协,政府也可以妥协。

  于建嵘:重庆处理出租车罢运事件当然体现了地方政府的处理思维正在发生改变,但是根本性的问题并没解决。我们还是要从法律体制上来解决问题。现在已经有《突发事件应对法》,而且已经实施了,但在地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要建立各方面的利益表达组织    

  潇湘晨报:关于群体性事件有个说法,就是“发展黄金期一定是矛盾凸显期”,你认为这个说法对吗?我们的制度设计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样的经验,以防止此类事件一再重演?

  汪玉凯:所有西方国家也都有群体性事件,都有社会冲突,这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如何认识它、解决它。

  说“发展黄金期一定是矛盾凸显期”,这个观点大体能够成立,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将矛盾冲突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而不应以这些东西作为借口和理由。

  唐钧:发展黄金期,确实会使个人更在乎利益,从而导致冲突,但正如我前面所说,处理群体性事件还是看政府的执政能力,经济发展了,政府的行政执法能力也需要有相应的提高,使群众意愿表达走上正常的轨道。制度设计不是关键的问题,其实制度我们都有了,关键是在落实。

  于建嵘:因为在中国没有相关的利益组织,所以它表现为一种无组织的群体性事件。但全世界都有类似于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而不只是中国有。

  “发展黄金期一定是矛盾凸显期”这个说法,有道理但也不完全对。要发展,肯定会带来巨大的利益之间的调整和冲突,所以可能会引发各种矛盾。但不是说一定会引起群体性事件。如果在矛盾之前注意到了各方面的利益表达,可能就不会形成大的利益冲突。所以我们要有各种利益表达组织,如工人有工会,农民有“农会”等。

  我国信访制度

  应走向法制轨道

  潇湘晨报:有媒体认为,目前群体性事件频发,和民众诉求机制不畅有关。那么你认为我们的信访制度是否存在改进的空间?

  汪玉凯:在新条件下,信访制度本身正在完善过程中。我们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方式方法,包括处理群众上访的方式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处理方式不对,会侵犯群众的权利,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信访制度应当逐步走向正式的法制轨道,以法制化来替代它,这样才能体现一个法制国家的风范。

  唐钧:我建议我们还是要把公民权利的表达纳入法律规范下的正常轨道。正如我前面所说,现在制度已经够多了,中国的问题不是在于没有法律,重要的是去落实好和执行好。

  于建嵘:现代国家最大的一个问题是职责分明,应该是各司其职、各履其责。我们解决问题不能全靠信访这个方法。信访制度存在一些缺陷,需要在法制的轨道内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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