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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昆明三月十二日电(记者杨洋)近日,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根据《昆明市官员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十七名政府官员进行行政问责,其中给予免职问责处理的有九人。
据昆明市监察局通报,这十七名官员被问责的主要内容是: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未按要求购置园林洒水车;昆明市四个采矿点未按要求如期开发;昆明呈贡新区月马路建设进展缓慢等。
昆明市监察局官员周红玉向记者介绍说,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官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对昆明市政府一再要求市园林绿化局购置洒水车、建立园林绿化旱季浇灌长效机制一事长期不予落实。因此对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和分管此项工作的多名官员给予停职、免职问责处理。按照市政府要求,昆明呈贡新城月马路建设项目必须在二OO九年三月建成,但目前已不能按时完工。经调查,其主要原因是呈贡新区管委会未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牵头职责不到位,安排任务不明确;昆明市纪委决定对四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此外,昆明市五华区四个矿点,因其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不力,导致至今未能建成投产,根据相关规定,对此事负有责任的多名官员也受到问责。
周红玉说,二OO九年是昆明市的“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官员作风改进年”,但在有的部门和官员身上依然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今次对十七名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既是惩处也是鞭策。希望这次整顿,杜绝昆明市政府官员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再次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