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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商华委员:建立法官廉政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3日07:58  法制日报
谢商华委员:建立法官廉政保证金
    3月11日,在全国政协社科界小组讨论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曹义孙委员认为,“两高”报告亮点多内容实。本报记者王建军摄

    本报记者 徐伟

  法院历来被誉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当前个别法官腐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预防法官腐败?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谢商华委员认为,除了建立促使法官“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廉洁自律防范机制之外,可以考虑加强物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与法官责任相适应的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

  “一方面社会对法官的要求很高,另一方面,在一些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中,法官承受相当大的压力。”谢商华委员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法官知识更新的压力也在不断加大。但与审判工作日趋繁重的严峻现实相比,法官的职业待遇与职业保障却没有跟上,矛盾比较突出。

  谢商华委员认为,为了审判工作的长远发展,解决工作压力与法官职业保障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已经十分紧迫,可以考虑建立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

  “如果法官享有较好的利益保障,并且与所欲谋取的非法利益形成强烈的反差,相信绝大多数法官都能自觉抵御腐败。”谢商华委员表示。

  绷紧司法腐败的弦,法官廉政保证金可大有作为。谢商华委员建议,法官廉政保证金可先试行于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廉政保证金由法官个人交纳和财政拨付资金组成。法官本人退休或调离法院时无严重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全额归本人所有;在职期间因严重违法违纪受记过以上处分的,视违法违纪程度的不同予以相应扣减。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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