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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制止领导干部以个人的名义过问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4日04: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特派记者 何有贵、蒋悦飞、 文远竹

  在对今年“高检”和“高院”报告的分组讨论,代表们的讨论可以说是热闹非凡。在讨论“人情案”、“关系案”的时候,大家更是众说纷纭

  “出了问题不找律师找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王南建开门见山地说,司法要树立权威,但是司法权威的前提必须是阳光审判。但是现在我们的感觉是,一旦出了问题,我们很多人不是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第一时间去找律师,而是第一时间找关系,去说情。

  “现在整个社会的风气是,很简单的案子也要找关系,不找人肯定放心不下,当然也与我们一些律师的个人作风有关系,有个别律师很黑,而很多当事人即使是去找律师,也是要找一个和办案法官很熟悉的律师,因为现在的风气就是这样的。”另外一个代表接着说。

  打招呼的风气必须要刹住

  湛江市委书记陈耀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菊花、深圳市中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刘来平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有代表说,案件如果是在基层法院一审二审的话,大家感觉比较放心,但是一旦案子到高院的时候就感觉会有很多人在做工作,觉得公正性难以得到保证,因为越到高处,给人的感觉活动余地越大。

  所以,大家一致认为,现在要有一条很明确的规定,即任何人都不得说情。打招呼的风气必须要刹住。

  接着,一个来自法院的代表说,也要有一个规定,那就是领导干部不能打听案件,特别是不能以个人的名义打听案件,否则法官就没有执法的底气。

  未婚法官却办理离婚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市委书记陈耀光说,客观上说,现在基层法官很不容易,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法官队伍建设要加强。他说,法官和检察官一定要经过很长时间的生活和工作的锻炼才能胜任。在美国必须要做很多年律师后才能有资格当法官,而在中国很多大学生一毕业就到法院,没有了解社会、了解企业。

  这时,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大代表说,现在的法官大多是在30岁以上的,不过也有一些情况的确需要改进,比如有的法官没有结婚就处理离婚的案件。当然并不是说处理离婚案件的人一定要结婚,但起码要有很丰富的社会经验才能做得好,所以队伍的建设注重从制度上建立。

  各方建言:

  “建议最高法院进一步提高审判的效率,特别是死刑复核案件。如果时间过长,迟到的正义,同样会受到折扣。”

  ——郑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小偷能够枪毙,杀死几个人还不能枪毙。”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宋恩来建议,法律要体现连贯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千万不要把企业当唐僧肉,谁见谁想咬一口。”

  ——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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