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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禁止党政机关以节能名义改扩建办公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5日01: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3月14日讯 记者14日从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局了解到,我省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项目。今年我省将选定10家省级机关办公建筑,开展能源消耗监测试点。

  据了解,今年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省级机关开展能耗监测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拟选定10家省级机关办公建筑,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开展能耗监测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我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测体系,实现对公共机构能耗的实时监测和信息化管理。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省直各部门2005-2008年用电、用水、用油情况在前期统计上报的基础上进行通报。

  为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我省将加大对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力度,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扩建办公楼或者进行豪华装修。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对现有这类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建造。

  我省还将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今年底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制定本级行政单位能源消耗定额,2010年底要制定本级所有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各公共机构要根据近三年能源消耗情况,确定本单位电、水、油、气、煤等主要能源资源年度消耗定额,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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