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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形象宣传推广语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在新形势下,区域形象和区域影响力已成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扩大吉林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并展示特色鲜明的吉林形象,更好地向世界宣传推介吉林,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促进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拟面向国内外开展吉林省形象宣传推广语征集评选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拟通过征集活动,唤起国内外受众,尤其是吉林人民对吉林形象的深入思考,通过各界的积极参与,高度概括出体现区域内涵、文化特质、经济特征的吉林省形象宣传推广语,增强国内外受众对吉林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吉林人民对吉林的认同和归属感,增强吉林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自豪感和自觉性;为今后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片、图书、画册等确立响亮的口号、精炼的推广语、明确统一的区域形象。
二、活动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采取广泛征集、专业创作、媒体公示、群众投票推荐、终审评定等方式进行。
(一)征集阶段(3月17日—4月10日)
1、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活动情况,组织协调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邀请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活动。
2、在法国欧洲时报、美国国际日报、加拿大环球华报、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城市晚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新浪网、中国吉林网、长春新闻网等媒体上发布活动启事,邀请国内外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踊跃参与。
3、在中国吉林网、吉林电视网、长春新闻网、新文化网等省内所属重点新闻网站开设活动专题,全面宣传吉林省省情、吉林特色优势资源、活动的进展情况。
4、组织网络评论员围绕活动主题撰写评论文章,组织人员(志愿者)以网友身份选择有影响的威客网站、网站论坛、贴吧转帖活动启事,营造氛围,扩大吉林省的对外影响。
(二)初步评选、公示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根据征集情况,由专家和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应征宣传推广语进行评选。
在评选委员会初步评定的基础上,选出30条入围推广语,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请各界人士参与推荐。
(三)终审评定及后续推广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1、在公众投票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综合公示推荐情况,对作品进行总评,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2、举办新闻发布会暨获奖代表颁奖仪式,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征集评选结果及活动整体情况。
3、组织协调省电视台及专业广告公司根据选出的吉林省形象宣传语进行电视广告片和形象宣传片的创意制作,并在省市电视台进行展播。
三、征集要求
1、宣传推广语要求以高度概括的文字涵盖吉林历史、人文魅力、经济发展、资源优势、地理特征等,对吉林省形象进行恰当的总体定位,提炼宣传推广语。
2、宣传推广语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要具有独特性、前瞻性、通俗性,意境高远,特色突出。
3、宣传推广语具有较强的感染力、震撼力、号召力、亲和力,要便于记忆和宣传。
4、宣传推广语要主题鲜明、文字精炼、琅琅上口,以12个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25字。
5、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4日10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四、参与方式
活动期间,请您将创作的吉林省形象宣传推广语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发送给我们。
方式1:登录如下网站参与活动:
中国吉林网(http://www.chinajilin.com.cn)
长春新闻网(http: //www.ccnews.gov.cn)
新文化网(www .xwhb.com)等省内各新闻网站;
方式2:通过电子邮件jl_XWB@vip.sina.com.cn">jl_XWB@vip.sina.com.cn或 jl_XWB@163.COM 参与活动;
方式3:通过吉林手机报短信平台1062555888方式参与活动
方式4: 通过信件方式参与活动: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48号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51(请在信封上注明“吉林省形象宣传推广语”字样);
方式5: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通过机要交换方式直接报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方式6:通过拨打热线电话:0431- 88904011、88904009 直接参与。
五、奖项设置
所有参赛作品经评委会专家和社会公众的评定后,产生最终获奖名单。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条)奖金10000元人民币(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二等奖(共 4 条)各奖1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共10条)各奖500元人民币;
入围奖(共15条)各奖200元人民币。
六、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来稿一律不退稿。
3。所有来稿请写明投稿人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负。
4、来稿如有雷同,以首发为准。
5。投稿人须保证投稿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负,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6。所有获奖作品,其作者自投稿行为发生之日起,即被视为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