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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郭富收
近来,一些歌星、影星等名人因为商家做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而上了被告席,他们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月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条例)立法听证会,50多名代表进行听证。
话题1
名人代言广告是否承担责任
生活案例:近来,名人广告也风波横生。从唐国强、谢晓东代言北京新兴医院,文清代言“眼保姆”医疗器械,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减肥茶,到葛优代言亿霖集团,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纠纷不断。
代表观点: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厅厅长吕平说,在代言广告的过程中,名人得到了丰厚的经济回报。若名人代言广告误导消费者,而不承担义务,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
吕平认为,名人代言广告误导消费者,在民法上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因此,名人代言商品出了问题,无论是否主观故意,均应承担责任。
听证代表刘擎建议,名人如果不顾产品质量而损害消费者权益,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而发布广告的相关媒体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听证代表王季勇认为,很多市民手机上都经常会收到某房产商的售房广告、某汽车品牌的汽车广告等。“应该对手机短信广告进行规范化管理”。
话题2
饭店能否“谢绝自带酒水”
生活案例:春节前,郑宾和他的朋友到郑州市东风路上一家饭店吃饭,当他抱着一箱啤酒进门时,服务生告诉他,该酒店不许顾客自带啤酒。
修订条例规定,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的费用。
代表观点:听证代表、河南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刘汴生说,很多饭店的酒水利润在50%以上,这是很多消费者不愿在饭店购买酒水的重要原因。
刘汴生认为,应该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
听证代表蒋亮也认为,应让消费者自带酒水到饭店消费。
但是,听证代表律师吕海振提出不同的看法。吕海振说,在目前的法律条款中,并没有对饭店和消费者自带酒水进行规定,倘若经营者不违反价格法,应允许其明码标价和事先告知后进行适当经营。
话题3
餐饮企业能否设定最低消费
生活案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郑州市有2.6万多家餐饮企业,虽然设置最低消费的饭店不多,但是还有一些饭店变相设置最低消费。比如,有的涮锅店要求顾客消费一定金额才能免除锅底钱,消费不足者要多出几十元的锅底钱。
代表观点:修订条例规定,餐饮业要尊重顾客对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的选择,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标准。
听证代表张海林认为,消费者可以有选择地在这些餐饮企业中消费。目前,郑州的中低档餐饮企业都已经没有“最低消费”的门槛限制。高档餐饮企业的大厅也不存在“最低消费”限制。
话题4
网络购物如何保证安全
生活案例:上个月,市民张治国以网上购物的方式购买了一款车载自动控制系统,宣传说行车中遇到障碍物时会自动提醒,可买后根本不像网上宣传的那样。
代表观点:教师岳新爱说,新式购物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律师岳曾超建议,强化网络购物平台的责任,中间商赚取了利润,就要和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市民购物安全。
话题5
医疗消费是否纳入条例规范范围
生活案例:春节前,胡先生称,他到郑州市陇海路一家医院检查头晕时,医生让他检查心脏等项目,看心脏是否有病。近年来,医疗费上涨让不少人“病不起”。
代表观点:省人大代表李心平认为,医疗消费属于市民日常基本需求的组成部分,理应纳入修订条例的规定中。这样可以制止医院乱开药、乱检查的不规范行为。
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副处长赵琳也表示,不同意将医疗消费的内容纳入修订条例,她认为医疗中有很多不确定性,一些疾病需要通过多种检查来排除,并不是乱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