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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在华 通讯员 赵全合
今报郑州讯 我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最高可获奖万元。昨日,省公安厅发布了奖励标准。
近期,我省开展了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省公安厅制定了奖励标准。对群众举报到省公安厅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经有关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标准给予奖励。
据了解,奖励分三个层次,最高奖金达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省公安厅采用信件、电话两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河南省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03;举报电话:(0371)6588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