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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统一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05:45  东方今报

  □记者 王秋欣 实习生 范艳涛

  今报郑州讯 昨天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从今年8月1日开始,全省将统一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政府法制办部门已经做出部署,所有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省直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处罚的组织,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裁量内容的,都要制定标准,不能遗漏。要全面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罚款幅度、罚款倍数、罚款比例的,或者对责令暂停执业资格等规定有时间限制的,都应当制定裁量标准。

  按照要求,今年6月底之前,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要求和内部制约制度的制定工作,市县级政府要完成政府监督制度的制定工作,于2009年8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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