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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公司退租班车致上百司机驾车抗议(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08:05  南方日报
富士康公司退租班车致上百司机驾车抗议(组图)
司机在车上拉横幅抗议

富士康公司退租班车致上百司机驾车抗议(组图)
上百辆富士康员工接送车聚集在龙华广场

富士康公司退租班车致上百司机驾车抗议(组图)
司机们对富士康及其车辆挂靠公司未能继续履行合同表示不满

  本报讯 (记者/杜啸天) 昨日上午,上百辆富士康员工接送车聚集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广场,对富士康及其车辆挂靠公司未能继续履行合同表示不满,最后在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劝告下离开。富士康方面认为完全依照合同办事,并已经将车辆所属公司起诉至法院等待判决。

  □司机

  冲着3年合同才买新车

  昨日上午,100多辆大巴沿着龙华广场马路两边一字排开,引来不少市民围观。据了解,这些大巴分别与深圳市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东运强物流有限公司、安凯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赣福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4家公司签订了3年的车辆租赁合同,而4家公司又与富士康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为富士康员工提供接送服务。

  司机们告诉记者,从去年8月开始,富士康在其产业园内新建的员工宿舍陆续投入使用,大部分工人搬回园区宿舍,很多车辆就被陆续通知下线停运,大概有100多辆,占车辆总数的3/5。

  据司机们介绍,对于已经下线停运的车辆,富士康方面去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发过工资之后,就停发了他们的工资,而且去年12月的工资只发了21天,他们自己公司也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决办法。

  司机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我们很多人就是冲着3年的租赁合同才买新车,而且都是按照富士康要求购买统一车型、配置的车辆,每辆车40多万元,不少人都是贷款买的,银行的按揭贷款现在每月9800多元,3个月不交月供就要被银行封车了。”

  赣福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司机说:“我们当时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合同,而公司也是和富士康签订了3年的合同。有的司机把钱全部都投在车上了,一辆车就是一个家庭。富士康当时公开招标的时间、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都是3年,现在我们做了10个月就下线了,损失谁来赔偿?”

  几个小时之后,当地街道办人员出面劝退了司机们,并称将与富士康方面协调处理,尽量解决问题。

  □公司

  富士康存在欺诈嫌疑

  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刘经理对记者表示,他们现在也很无奈。“我们当时也是按照招标与司机们签订的合同,大家花几十万元买了新车,有的才上班七八个月就被通知下线了。我们与富士康方面协商过很多次,一直没有结果,富士康反而把我们告上法庭,这么多司机现在等着要说法,走法律程序要很长时间,我们拖不起。”

  刘经理认为,富士康方面存在欺诈嫌疑,并给出三点理由:“一是富士康当时是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挑选中标公司,而且要求统一车型、车辆配置,最重要的是签订了3年的合同,现在解除合同,这些车怎么办?二是富士康招标时已经在其园区里建员工宿舍,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在招标时和合同中定了3年的时间呢?三是我们与富士康的正式合同是在招标结果确定后一个月才签订的,合同中的条款由富士康单方面制定,而在这之前我们已经根据富士康的要求购买了规定的车辆,我们对条款有意见也没办法啊。”

  据记者了解,其他3家公司在这次事件中遇到的情况,也与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相同。

  司机??

  当时我们很多人就是冲着3年的租赁合同才买新车,而且都是按照富士康要求购买统一车型、配置的车辆,每辆车40多万元,不少人都是贷款买的,银行的按揭贷款现在每月9800多元,3个月不交月供就要被银行封车了。

  公司??

  一是富士康当时是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挑选中标公司,而且要求统一车型、车辆配置,最重要的是签订了3年的合同,现在解除合同,这些车怎么办?二是富士康招标时已经在其园区里建员工宿舍,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在招标时和合同中定了3年的时间呢?

  富士康??

  因全球经济危机,集团员工部分减少,外租宿舍退租以及园区内宿舍优化整合,接送员工的大巴车出现闲置现象。因此,除部分留用外,其他闲置车辆依照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退租。

  □富士康

  索赔金额超出合同约定

  昨日下午,记者与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方面取得联系,该集团媒体办公室的刘先生介绍,2007年8月富士康向深圳市东运强物流有限公司、安凯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赣福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员工大巴235辆,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因全球经济危机,集团员工部分减少,外租宿舍退租以及园区内宿舍优化整合,接送员工的大巴车出现闲置现象。因此,除部分留用外,其他闲置车辆依照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退租。

  刘先生说,他们解除合同是有依据的。根据《租赁合同》第12.1条约定:“一方因故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不能提前一个月通知,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富士康方面按照合同约定送达解约通知时,第一批25辆车的签约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共131辆车送达解约通知时,签约公司拒绝签收,要求赔偿一年租金。

  对于这一要求,刘先生告诉记者,富士康方面认为与《租赁合同》的约定差距太大,多次协商后仍然无法解决。于是,富士康将4家公司起诉到宝安区法院,法院受理后暂定于本月19日开庭审理,富士康将根据法院判决对后续问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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