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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再追踪:疯狂的“肉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11:03   CCTV2《今日观察》

  “ 3.15再追踪”系列节目: 疯狂的“肉鸡”

  2009年3.15晚会上“保护个人信息”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在晚会上听到新的名词——“肉鸡”,“肉鸡”指的是网上一些黑客通过技术手段盗取并且贩卖我们的个人信息。这些黑客究竟有多神秘?他们隐藏在哪里?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信息,不再成为任他们宰割的“肉鸡”呢?CCTV2《今日观察》主持人王小丫和评论员何帆、张鸿共同评论。

  疯狂的“肉鸡”   

  盗取个人信息,非法牟利,虚拟世界,黑手伸向互联网络,新名词“肉鸡”引发社会热议,围绕个人信息安全,折射出哪些新问题?

  何帆:“抓鸡”形成细分的产业链条

  (《今日观察》评论员)

  现在的网络“黑客”危害太大,当你成为“肉鸡”的时候,等于已经大门打开,“黑客”可以任意到你房间偷东西,甚至可以直接“偷”钱,比如盗用网上银行帐户,可以盗取虚拟的钱,如很多人玩网上游戏用的网币;如果被盗的是某个公司的帐号,那么被盗者的客户信息、财务信息都会被“抓鸡人”全部能拿到。 有人可能会疑惑这些黑客拿信息有什么用?事实上,当黑客“抓鸡人”掌握了非常非常多的“肉鸡”之后,就可以用这些“肉鸡”来强行地来点击网络上的广告,然后可以向广告商要钱,可以说当他们抓到“肉鸡”之后,有各种各样的办法烹饪“肉鸡”。

  其实,“黑客”刚刚起来时是非常“雅皮”的行为,它只是证明我的技术比你强,现在黑客它的概念已完全不一样,能如入无人之境,已经成了一种贪婪病毒,“抓鸡”黑客们为了牟利,形成严密的产业链,产供销形成一条龙,据瑞星公司的估计现在整个行业一年产值有10个亿左右。而且“抓鸡市场”很细分,有不同的定价,比如抓来的“鸡”,不同地方抓来的鸡定价不一样,穷地方抓来的鸡价钱比较便宜,但如果是上海、广东抓来的鸡它就贵,而且不同的帐号价钱也不一样,有人的账号可能就几分钱,因为没有办法卖出去。还有一个比较荒唐的故事,有一次迅雷公司为了鼓励更多用户来注册,选了10个幸运用户发送奖品,结果这个消息刚发布出来,这10个注册用户的帐号全部丢失了,然后奖品也全部被人冒领了。

  张鸿:“肉鸡”几乎任“黑客”宰割

  (《今日观察》评论员)

  其实“肉鸡”是最近几年才流行一个词,顾名思义,它就是没有任何保护的鸡。以前作为黑客技术,那个时候技术很高。现在这个技术普及了,现在黑客平民化,编写有门槛,使用已经很普遍,只要会使用电脑,如果你想成为一个这样的人,很容易做到。只要出钱,就能很容易进入“抓鸡”群,获得相关软件,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就能成为“抓鸡”者,然后对“肉鸡”为所欲为。

  个人信息安全,涉及的是诸多领域,如何强化监管,保护公民信息安全?怎样净化网络环境?

  何帆:请“肉鸡”们关严窗户

  (《今日观察》评论员)

  各个网站、各个机构有大量个人信息,如果我们没有那么多信息,在网上也就没有这么多非法交易了。而且很多个人电脑的用户不注意保护。之所以他们能够入室盗窃因为我们的窗户没有关牢,所以个人用户要注意不熟悉的网站不能上去。

  很多“黑客”就是把一个木马的程序放在你经常去的电影网站或者音乐网站,一旦登陆那个网站,木马程序进入你的电脑,控制你。另外“黑客”通过邮件发病毒给你,所以看到不熟悉的邮件贸然打开,很可能木马已经进来了。还有我们要设置一些个人密码,尽可能要比较复杂一点。比12345是很容易被别人猜破的密码, 总之消费者应该把窗户关得很牢,门关的很好,这样就放心一点。

  张鸿:应该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今日观察》评论员)

  首先在法律上需要非常明确的一个界定。半个月前,咱们谈过刑法修正案通过。加了一条关于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等等的人要负刑事责任,但其实在操作上并不明确,因为在前端的法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出台,所以甚至哪些是个人信息都没有明确定义。随着网络的发展,世界上很多国家在网上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都界定得非常细,比如姓名是不是属于个人信息;电话号码,是不是属于个人信息;宗教信仰、受教育的程度等等都是个人信息。就是哪些东西需要界定,这个要界定清楚,还有现在面临一个问题,在网络里的虚拟财产怎么定。如果偷了700钱怎么定等。 

  周庆山:应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现在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这一方面,应该完善信息安全和保护制度,包括立法、行政、司法、行业自律,还有就是公民的信息素养教育,虽然现在宪法修正案的出台已经规定了,就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违反规定,在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的时候,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情节严重具体的这个标准是什么,还需要完善。从个人来讲,在提供信息的时候,也应该要求对方提供一个书面的规定和承诺,因为这些以后都可以成为日后举证和诉讼的依据。

  朱国斌:香港对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已有很成熟的条例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香港关于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从立法到实践发展得很成熟了,1996年,香港通过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叫私隐。这个法律不光是保护这种直接和间接的资料,也对于资料持有者,使用者提出了很多限制,制度上建立是这样的。香港成立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它是一个独立的机构,由行政长官任命,权力的范围很大,发出的执行统治机,就具有法律意义了。所以所有的收集资料的这种机构和人,都要受这个法律的这种限制。

  何帆:运营商和执法部门应有所作为

  (《今日观察》评论员)

  建议电脑的用户都要提高自己安全的意识是一个非常无奈的建议,如果到最后全中国的网民都变成了反病毒高手,这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这一定说明有一些制度有一些机制出了问题。就像天下不太平,指望每个平民变成神枪手,自己拿起武器保护自己不现实,那要军队、警察干什么?

  所以一方面我们呼吁广大的网民要自我保护,同时更重要有一些运营商、执法部门要加大些网上黑客的打击。你比如说我们的很多信息实际上是在运营商那里,在网上开一个网络银行的时候我们那些信息被银行保管起来,在网上比如注册一个帐号的时候,我们都是给网络的公司,他手里有了这些信息,就应该负起来保护这些个人信息的义务。另外,执法部门已经出现了网络警察,但实际上做的工作还是不够的,网警常常会说这个事情我们忙不过来, 现在关黄色网站忙不过来,你这个事情朝后一点,打击黄色网站是有必要的,但是在网络犯罪如此猖獗的地步,更多的资源,更多力量要被配置如何被打击利用盗号、抓鸡等不法行为方面要多下一些工夫。

  张鸿:违法者应受到法律严惩

  (《今日观察》评论员)

  从根本上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第二就是在法律上严惩抓鸡者,如果有人在网上偷到我的东西,就要受到惩罚,这个惩罚在法律上模糊的,比如过去在个人信息,有护照法、身份证法德操作性不强,现在我们看刑法,刑法它立了这个法条以后,但还不明晰。我们如果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样一个系统的保护法律的话,它不能够让我们每个人真正认识到我们的权利,只有我们自己真正认识到,拥有这样一个权利,我们才会小心保护它,在它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才会要求那些违法者来赔偿我们损失。 

  (《今日观察》栏目播出时间:周一至周五21:55—22:25;重播23:50-24:20;次日中午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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