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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居民养老险下周一开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8日02: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温薷)原定于4月1日启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将提前一周开始,预计新增20万城镇居民参保。本月23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原“新农保”参保人员将自动转至居民养老险。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彦昨日表示,3月23日即可提前开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凡具有北京市户口、男年龄16至60周岁、女年龄16至55周岁,并且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者不符合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

  据悉,城乡居民养老险可以“弹性缴费”,今年的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隗淑容介绍,此前未被养老制度覆盖的人员,北京约有20万人。今年,他们都将被纳入养老体系中。

  截至去年底,北京参加新农保的农民累计达到127.5万人。隗淑容表示,这部分人将直接划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领取待遇人员继续享受待遇,正在缴费人员继续缴费,个人无须担心。”

  ■ 提醒

  需提前办理养老险存折

  隗淑容介绍,城乡居民养老险采取银行托收和代发的办法。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城区居民需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北京银行、其他区居民到户口所在地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并存入足额保费。然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专用存折,到街道社保所、居委会办理手续。

  ■ 解读

  未参保不享福利养老金

  隗淑容昨天表示,目前北京市的社会养老保险分两个层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比较高,领取养老金也比较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相对较低。市民如果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又有一定的缴费能力,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两个层次保险是可以相互转移衔接的。

  她表示,市民如果不参加养老保险,今后不能再享受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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